商标“傍名人”搭顺风车,抢注容易维权费力

发布时间:2019-08-09 10:28:15


  核心提示:在当下,往往广告代言是明星的话,名人偶像效应对其产品的销售量和知名度影响非常大。于是,便有一些商家开始抢注名人商标。下面,就由小编跟您一起了解下这些傍名商标。

  篮球场上华裔球员林书豪“横空出世”。而无锡一家体育用品企业早在去年就成功将“林书豪”商标揽入怀中。近期,成都又有人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使用“林书豪”为商标注册体育类相关产品以外的7个大的商品类别,并已收到受理通知书。

  事实上,商标“傍名人”并非独此一例。

  一、抢注已屡见不鲜

  如“张曼玉”被注册成卫浴商标,“张学友”被注册成话筒、耳塞机、激光影碟机商标等。在上海,“老娘舅”柏万青家喻户晓。一家公司分别以“柏万青”和“柏阿姨”为名,在“肉、罐装水果、腌制蔬菜、牛奶制品、食用油、果冻、精致坚果仁等食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除了这样明目张胆地抢注,也有想尽办法“套近乎”的。如借谢霆锋之名推出“泻停封”止泻药,卖臭豆腐的抢注了“莫闻味”商标。还有诸如“比耳盖瓷”、“水均液”等,不一而足。

  有律师认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市场经济中商家品牌意识的提升。

  二、

  出于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考虑,大多数名人在知晓姓名被“傍”后,。。

  在姓名遭抢注后,。她随即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最终有关公司的申请被撤销。“整个过程耗费了一两个月时间,这还算是快的。”事后,。

  法律专家坦言,打官司从起诉、审理到判决,若再从一审打到二审,所要付出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等成本将会非常高。作家二月河发现姓名被抢注后,通过当地知识产权保护,官司一打就是两年。。“他们一抢注,我们就得付出精力、时间、金钱来应付?”二月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三、规范该如何出招

  对于频繁出现的商标“傍名人”现象,到底如何来规范?

  有法律专家指出,在《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八种情形”中并不包括不得将公民姓名注册为商标。此外,《商标法》采取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谁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申请须按不同商品分类提出。这些法律规定在确保商标注册秩序的同时,也给一些抢注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专家建议:完善《商标法》相关规定,在使用名人姓名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审慎认定申请者是否具有抢注故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但是,富敏荣也指出,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中已有保护公民姓名权的相关规定,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商标法》也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他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保护,法律可以设置禁止性规定;但涉及私权的保护,。权利人不能懈怠行使自己的权力。

  “冒用他人姓名作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赔偿。”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建议,名人应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和商标意识,可以通过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以防自己的姓名被抢注,而最好办法就是自己先将姓名注册掉;商标申请人则应通过自己的创意开发出具有新意的商标,这样才有益于企业和品牌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