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咸亨”状告上海“咸亨”

发布时间:2020-02-07 13:26:15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5.30
作者:于 梦

本报讯 咸亨酒店创立于清光绪年间,因鲁迅先生文学著作《孔乙己》而名扬海内外。近日,上海松江一家“小咸亨饭店”因侵犯咸亨酒店的商标专用权,被绍兴咸亨酒店告上法庭。
2007年7月,绍兴市咸亨酒店发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有一家“小咸亨酒店”将咸亨酒店的“咸亨”商标及“孔乙己铜像”图案商标相同的文字、图案在其开办的“上海市松江区泗泾小咸亨饭店”中作为字号和商业标识,并配有文字突出使用。咸亨酒店认为,该饭店的行为构成了对其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和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咸亨”字号,停止在菜单、名片、店面招牌及其他广告宣传中使用含有“咸亨”字样的侵权行为,并立即拆除、销毁所有含有“咸亨”、“孔乙己铜像”标识的店面招牌、广告牌、服务工具、服务商品等,赔偿绍兴市咸亨酒店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