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印发国务院办公厅要求

发布时间:2021-05-30 20:54:15


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就今明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作出具体部署,并要求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全文如下: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

为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 基础工作,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落实责任,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 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二)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紧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造、管理、运用、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得到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 展。

三、工作要求

(三)总的要求是: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地方保护;,集中力量严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团伙;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四)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 查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搞地方保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 ,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要加强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执法协调机制建设,形成一支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司法机关 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重点工作,组织 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和深度报道,并注重向国外介绍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