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发布时间:2021-01-07 06:21:15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
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刊登注册公告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五、特别声明
,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
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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