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遭遇“康水傅”

发布时间:2019-08-24 10:52:15


  导言:当“康师傅”遭遇“康水傅”,“再来一瓶”变“再买一瓶”时........

  14:20,杭州日报发布,网友10全10美在19楼论坛上发帖说:见鬼了,买饮料都会被骗,康师傅被康水傅和谐了!中午特渴,于是去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康师傅绿茶,一喝发现是山寨康水傅绿茶,都喝了也就没说什么。一看瓶盖,我发现中奖了,再来一瓶,我就跟老板说,中奖了再来一瓶。老板特淡定的说,你再仔细看看。我一看瓶盖,竟然是再买一瓶………

  15:25分,杭州日报发布,记者李名生:山寨的康师傅,口感当然不一样,网友10全10美说,他质问过小卖部老板,可人家底气十足:“我这里都是流动客,谁还能为一瓶饮料的真假较真儿啊!”

  16:05分,杭州日报发布,记者李名生:仔细比对过两个饮料瓶后,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律师说,这是典型的假冒他人商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在同类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与他人近似、雷同等标识或特殊字体的,就是仿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但想真正掐断假冒商品的进京渠道,还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为查处这种案件,需要真正的生产厂家出面配合,因为我国工商法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的案件必须有被侵权的单位出面来指控,这种类型的案件属于不告不受理的案件,但很多企业即使被侵权,也不愿出来主张权利,其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一旦其打假的情况被公众知道,会直接影响到其商品的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