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企注册商标在珠海遭受侵权

发布时间:2019-08-16 03:57:15



云南昆明好宝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珠海大型超市——吉之岛发现了标有公司注册的商标:“好宝”牌有机蔬菜。,认定给吉之岛供货的珠海某企业属于商标侵权

  昨日(17日),昆明好宝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宝箐”)跟记者取得了联系,该企业想通过本报进行呼吁:昆明企业一定要加强自身的商标意识。

  昆明好宝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宝箐”)在珠海大型超市——吉之岛发现了标有公司注册的商标:“好宝”牌有机蔬菜。但据公司总经理明毅介绍,公司生产的有机蔬菜并未在珠海吉之岛进行销售。因此,,,认定给吉之岛供货的珠海某企业属于商标侵权。

  可是,明毅心里并没有好过一点:“他们不仅使用了‘好宝’这个商标,就连卖的东西都跟我们的一样,我们的产品拿到了国家有机认证,他们的呢?怎么能只判定为商标侵权呢?这明明就是假冒伪劣。”据负责好宝侵权案的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张若飞律师介绍,食品安全是国家非常重视的事情,按国家法律假冒伪劣要重处,可是,珠海工商部门给吉之岛和珠海某企业的处罚只各有3万元。“实在是太轻微了。”张若飞同时表示,这个案件是一个行为侵害了两个主体,不仅侵害了好宝箐的商标专用权,还侵害了南京国环的证明商标使用权。

  据了解,好宝箐成立于2002年,主要以生态农业种植、养殖为主,该企业在2004年就获得了国家环保总局南京有机食品认证,是云南省首家通过该认证的企业。

,商标处处长王霞听说后很不平静:“作为云南省第一家拿到国家环保总局南京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现在居然连个昆明市的知名商标都不是,在外地都被仿冒了,本地却没有太多的人知道。企业真是应该注重自身的商标意识,,争取打造更多的昆明企业知名品牌。”她同时表示,之后会跟企业取得联系,帮助企业进行昆明市知名商标的申请。

  西山区消协法律咨询,企业只要达到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条件就应该及时去申请。他介绍,在法律上不同商标的保护力度也是有区别的,就拿驰名商标来说,我国现行《商标法》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就相同或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驰名商标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说不仅是一项知识产权,更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为了防止侵权事件的发生,商标等级越高,保护力度越大。驰名商标除具有显著性和可视性等一般商标的特性外,还有竞争力强、知名度高、信誉度好、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好宝箐表示,如珠海中院判决此案为“商标侵权”,企业将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明毅说:“现在国家对知识产权非常重视,希望阳光能够照耀到我们身上。”对于事件的下一步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链接:

  2009年,“海子”、“柏联”、“滇虹药业”等57家企业、81个商标,被正式认定为2009年昆明市知名商标,这是继自2008年推动质量兴市的一个阶段性成果。

  按规定,申请认定昆明市知名商标,需符合在昆明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等条件。被认定为昆明市知名商标,享有使用“昆明市知名商标”字样、标志,昆明市知名商标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被认定为“昆明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奖励人民币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