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恐怖活动培训行为新增为犯罪

发布时间:2021-03-08 20:23:15


  刑法修正草案九针对资助恐怖活动培训行为新增为犯罪情形,在刑法修正案三中,新增了资助恐怖活动罪,而6月24日提请二审的刑法修正案九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行为新增为犯罪情形,加重了资助恐怖活动罪的量刑,小编在本文就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新规定以及相关知识简单介绍。

  一、刑法修正草案九二审稿拟规定

  1、将资助恐怖活动培训的行为增加为犯罪,并明确对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追究刑事责任。

  2、同时二审稿还明确:将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准备凶器或者危险物品,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培训,与境外恐怖活动组织、人员联系,以及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策划或者其他准备等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

  3、草案二审稿拟进一步完善偷越国(边)境的有关规定,对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提高了法定刑。

  二、资助恐怖活动罪的知识介绍

  (一)罪名描述

  资助恐怖活动罪,是指为恐怖活动或者为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提供资金物资和其他帮助的行为。

  (二)资助恐怖活动罪的构成要素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行为对象可以是本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

  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以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的犯罪组织。

  近年来,受西方暴力、凶杀影片和封建行帮、江湖义气思潮的影响,恐怖犯罪活动在我国有所抬头。一些犯罪分子拉帮结伙、歃血为盟,称霸一方,制造杀人、爆炸、绑架事件,便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人们经常处于一种没有安全感的心理状态,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金钱或者其他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