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律师进门难阅卷难等七大难题

发布时间:2019-08-12 03:02:15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而这个规定着力解决哪七大难题?进门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举证质证难、发问难、辩论难、律师人身权保障难等。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今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国安部、。

  解读:要着力解决哪七大难题

  进门难

  实践中,,必须登记并打电话征得法官同意的问题;、法庭要进行安检等,影响了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使。

  这道壁垒要坚决破除。律师只要出示律师证、、法庭。

  阅卷难

  下一步,、摘抄、复制、拍照案卷材料提供专门场所;具备条件的,设立专门的律师服务中心,把律师约见法官、阅卷及更衣、休息等功能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为律师提供方便。同时,律师复印案卷材料,不得收取复制成本费以外的费用。

  调查取证难

  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要及时进行审查,无论是否同意,都要明确答复。积极探索执行案件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制度,,可以参与执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遇到阻碍时,。

  举证、质证难

  对于律师提供的证据,要全面、客观地审核认定,双方没有异议的,当庭进行认定;对于不予认定的证据,当庭或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不得置之不理,不得采用笼统的言辞简单否定。

  发问难

  从总体上来讲,律师发问一环还比较薄弱。不能自由发问,导致必须调查的事实无法查清,这也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一大障碍。

  下一步,我们将对现有庭审模式进行改革和调整,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认为需要发问并提出要求的,除与本案无关的事实外,。

  辩论难

  辩论权是法律赋予律师最基本的权利。在庭审中,法官要认真倾听律师的发言,不能限制律师发言时间;除明显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无关等有碍庭审顺利进行的情形,或另一方提出合理异议外,法官不得无故打断律师发言。

  进一步改进裁判文书制作,律师的辩护或代理意见采纳情况,要在裁判文书中认真说明,不得简单地采用程式化语言予以否定。在送达裁判文书时,要先送达辩护或代理律师,再送达当事人

  律师人身权保障难

  当前,在庭审结束后甚至在庭审中,当事人及家属围攻对方律师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律师的人身权不能得到保障,其他一切权利都无从谈起。对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当事人或家属谩骂、围攻律师时,法官及法警要及时强力制止;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木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