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的权利与义务详解

发布时间:2019-08-29 04:47:15


  核心内容:执业律师,是对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法律服务行业的法律工作者的总称。律师的权利是指律师执行职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依法享有的权利。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按照我国律师法等的规定,律师在执业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1、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保障律师参与法庭辩论或辩护的权利。

  2、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此外还可以代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证券、金融、税务、保险、房地产、海商、海事等民事、经济活动中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3、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4、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在实践中,律师的执业权利还在许多法规,规章与政策文件中有规定。

  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同时履行以下义务: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