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罪怎么判?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25 13:11:15


  生活中遗弃婴儿的、遗弃老人的情况越发频繁,那么遗弃罪怎么判?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自下个月实施的新《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遗弃罪的处罚及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

  【法律依据:11月1日实施的新《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六十一条:【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处罚金。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认为,在古代宗法社会,遗弃罪一般仅限于亲属之间,或者说仅限于家庭之间,遗弃罪的罪质便是义务的违反,但是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社会因素发生变化,必要的危险行为越来越多,很容易使一些人处于无自救力、需要扶助的状态,因此遗弃罪的客体范围应该不断扩大。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中年老、年幼,并无清晰的年龄界限,患病的种类与程度也没有固定的标准,都需要联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来进行理解和认定。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

  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扶养,实际上是指扶助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使其能够像正常人一样生存下去。因此,除了提供生存所必须的条件外,在其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下,必须给予救助,更不能将其置于危险境地。我国学者苏彩霞在《遗弃罪之新诠释》一文中将行为人的扶养义务归纳为以下四类:(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即婚姻法上规定的夫妻、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抚养义务;(二)职务或业务要求履行的作为义务;(三)法律行为导致的作为义务;(四)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