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22:20:15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24 生效日期: 2007-05-24 发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苏政办发[2007]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五”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迅速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保护力度明显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产出大幅增长。但从总体上看,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时期。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推进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为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水平。
  --坚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在高新技术领域和关键技术装备方面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政策导向,推进法制建设,强化宏观管理,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突出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重点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实施,分析区域差别、行业特点以及各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规律,确定有效的工作指导方针和措施,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确保全省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社会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支撑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全省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对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先进省份。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高。全省年专利申请量达到6万件,授权量达到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比重达到25%,职务发明占总申请量的比重达到60%,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大幅增长。注册商标累计达到25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00件,新认定省著名商标600件,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著作权自愿登记量累计达到14000件,软件著作权累计登记量达到6000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受保护的植物新品种数量比“十五”期末翻一番。
  --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工作的主体。全省企业应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总量的50%以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形成一批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小企业。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的体制机制,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更加繁荣。全省专利技术实施率达35%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占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额明显增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产值占全省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35%。
  --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执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各方配合、运转协调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止,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推进工程,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施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工作优势企业。重点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规模以上企业80%以上做到“四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实现“四落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显著增加。重点培育10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的专利大户,扶持企业开发1000项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认定一批“江苏省专利新产品”。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以我省重点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和建有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重点支持和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提高专利战略、品牌战略、标准战略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力争在五年内重点培育5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知名品牌主导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促进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创造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知识产权培育。围绕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和利用,着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管理能力,引导和支持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造纸、建材等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活动,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打造一批传统产业知名品牌。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加强高新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管理,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在重点领域加强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引导和支持开展以获取基础发明专利、组合发明专利为目标的高新技术领域研发活动,支持开发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
  促进现代农业知识产权产出。围绕建设“高效、外向、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基因技术、信息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改良和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广普高效农药新产品。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种植业养殖业、特色农业等基地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绿色食品认证、转基因农产品标识管理与推广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加快物种资源保护区(点)建设。进一步推进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与使用管理,鼓励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注册商标,培育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农副产品商标、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促进版权业知识产权发展。积极推进新闻传媒业、印刷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娱乐业、信息网络业等版权产业的发展。大力扶持动漫游戏软件、广告装潢、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工程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以江苏软件园、南京软件园、苏州软件园、无锡软件园和常州软件园为主体的沿江软件产业带建设,培育大型骨干软件企业和名牌软件产品,壮大软件产业规模。
  (三)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
  以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县(市、区)级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基地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为重点,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推进工程,加强区域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管理体系、执法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政府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导向作用。推动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高试点、示范区域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产出数量和质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好的优势区域。在沿沪宁线、沿江地区、沿东陇海线和沿海地区的“四沿”产业带布局中,重点培育和优先支持具有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和知名注册商标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发展。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培育3- 5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20个县级知识产权示范区,10个专利创业园区和专利产业化基地。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和保护措施。加快制订《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江苏省著作权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化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听证、专家咨询、,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重大案件会商通报、联合办案机制,提高执法效率。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跨省协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华东六省一市、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专利执法协作网”的作用。建立重大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年度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公布制度,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白皮书发布制度。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法律援助制度。
  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法打击进出口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强国内商贸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开展正版正货服务承诺活动。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和印刷出版、音像制品、文化娱乐市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审核机制和侵权商品处置机制。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全省培育1000家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诚实经营、守法经营、市场信誉高、群众信得过的“正版正货”服务示范企业,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各类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五)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全省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法律信息、市场信息和服务信息的信息检索分析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和网络支持系统,形成覆盖全省的开放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版权协会、版权专业协会建设,加强著作权集中服务与管理。加快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发展,推进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服务业务,促进知识产权贸易,繁荣技术市场。加快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完善企事业单位资产转移过程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强化企业在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中对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特色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培育涉外专利代理机构3-5家。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代理机构强强联合,重点培育一批专业特色明显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和综合性涉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规范发展发明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商标协会、版权联合会等知识产权社团。
  (六)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加强苏港、苏台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建立苏港、苏台间的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中介服务和保护协作机制,促进苏港合作、苏台合作取得新进展。推进我省政府主管部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企业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间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重点建立我省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全美商会等政府机构及行业协会间有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信息交流、法律协作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国际化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运用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宏观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十一五”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发挥省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各市、县(市、区)要建立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工作体系。
  (二)推进教育培训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增进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宣传与培训,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接受知识产权培训教育的各类人员达到10万人次。实施知识产权工程师培养工程,在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增设知识产权工程师专业。以高等院校、行政学院为依托,建立一批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造就一支熟悉知识产权管理业务的高素质管理人才队伍和具有较高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的高层次服务人才队伍。
  (三)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各级财政设立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对本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全额补贴;省财政承担50%,其余由市县财政承担。推进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做好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工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为经济、科技、贸易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数量、质量、实施效益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状况,纳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将获得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审查论证制度。加强重大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效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工作,在项目立项、招标和评奖中,把是否真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