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08-09 19:12:15


  昨日,、发改委和财务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那么国企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的区别体现在哪?从《意见》分析可知,两者的区别体现在法律特征的不同、分类推进改革的不同、,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的不同特征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特征:

  (一)两者的发展目标有所不同

  1、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应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二)企业运行方式有所不同

  1、商业类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2、公益类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中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

  (三)二者在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定责考核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二、在分类推进改革上的区别

  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是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重要目的。《意见》对两类企业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不同要求。

  (一)商业类的国有企业

  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而言,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这其中又针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分了三种不同情况:

  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2、、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3、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二)公益类的国有企业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而言,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