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指导意见2015

发布时间:2019-08-21 19:11:15


、财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指导意见》全文,针对国有企业功能的界定与分类作了具体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国有企业的划分类别,即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此外还规定对国企的分类措施,包括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督和分类进行考核等,下面由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全文: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

  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划分类别

  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其中,、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必须自觉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改革。

  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二)分类促进发展。

  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其中,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完成特殊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