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PPH试点将于2011年12月1日启动

发布时间:2020-05-26 00:17:15


,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定于2011年12月1日启动。

  届时,申请人可以按照《在中美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向SIPO提出PPH请求;按照《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基于PCT工作结果的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要求向USPTO提出PPH请求。试点为期一年,至2012年11月30日止。

  PPH是指,申请人提交首次申请的专利局(OFF)认为该申请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可授权,只要相关后续申请满足一定条件,包括首次申请和后续申请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OFF的工作结果可被受理后续申请的专利局(OSF)获得等,申请人即可以OFF的工作结果为基础请求OSF加快审查相关后续申请。有关PPH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PPH专栏。

  美国是我国最重要和最主要的海外专利申请目的国。中美PPH试点的启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促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在海外尽快取得专利权的重要举措。(杨兴 赵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