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发达国家提出延长加入TRIPS的最后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18 22:03:15


  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已经提议延长他们正面临的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义务的最后期限,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出在2013年的最后期限过后究竟还需要延长多少时间。

  最不发达国家最初被要求从2005年开始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义务,但是这一时限被延长到2013年(2001年《关于TRIPS协议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将最不发达国家医药产品的履约期限延长到了2016年)。在此期间,这些国家本应该提交他们执行TRIPS条款的技术和财政合作所急需解决的事务清单,但迄今为止只有六个国家完成了提交。

  这一名为“根据TRIPS协议第66.1款规定延长过渡期的陈述书”的提案是孟加拉代表最不发达国家集团所提出的“沟通结果”。文件的签署日期是11月11日。

  提案“要求TRIPS委员会在这一方面做出对最不发达国家有利的决定,并且据此向将在2013年12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九次部长级会议进行汇报。”

  消息人士称,,并向下次部长级会议做出汇报。据称,下次会议将在2013年履约期限过后举办。

  提案已在11月15日TRIPS委员会的一次非正式磋商会上被成功提交。如果进一步磋商能够达成共识,则11月17日也许还将召开一次TRIPS委员会正式会议。

  一些没有被要求加入TRIPS协议的国家已经通过其他方式(例如贸易谈判、磋商以及专家、发达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给予的技术援助和指导)对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了升级。最不发达国家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只占很小的份额,由于市场太小,许多权利人都不愿意花精力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

  但是最不发达国家仍然看到了进一步延长最后期限的益处。上述提案中写道:“在促使国内法律体系与TRIPS协议条款相一致的过程中,最不发达国家成员仍然面临着严重的经济、财政和行政约束,因此我们根据第66.1款继续做出了延长过渡期的请求。”

  消息人士称,最不发达国家的这份提案获得了南北世界的大力支持,但是几个最大的知识产权所有国表示需要更多时间就该提案进行考虑,包括就提案与世界贸易组织正在谈判的其他议题之间的关系进行审视。(编译自ip-watch.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