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138万元资助湖北29项国外专利申请

发布时间:2019-08-24 03:16:15


截止2009年底,湖北省共有29项以PCT(《专利合作条约》)方式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获得资助,资助资金达138万元,其中单项专利获得最高资助资金达29万元。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相关文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即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对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内向国外申请专利所发生的对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起三年内的官方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等可提出资助申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马骏)

来源: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