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刀”可否申请专利? 设计者状告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9-09-01 10:08:15


日前,立案受理了一起涉及“天下第一刀”专利无效申请的专利行政案件。。

  该案原告沈从岐(中山宝剑厂厂长)、沈俊(沈从岐之子)系“天下第一刀”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其因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查决定书,将被告专利复审委和第三人

  据了解,执行队长和分队长佩戴指挥刀,。中山宝剑厂厂长沈从岐设计研制的指挥刀于1992年9月6日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定,自1992年10月4日三军仪仗队首次佩用沈从岐研制的指挥刀接待外国来宾——南非黑人领袖纳尔逊。曼德拉以来,迄今已接受了500多次外国元首的检阅,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社会知名人士先后为其题词。1995年8月6日,沈从岐为自己研制的指挥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中山。宝刀——天下第一刀”。

  “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是2001年4月授权公告的,2004年1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无效宣告申请人叶新华也是刀具生产人。专利复审委的理由是,“天下第一刀”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而且名称“天下第一刀”含有商业广告宣传性用语,误导公众。

  沈从岐认为,自己所拥有的“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是用于军用,并非商品,且不允许作为商品,而且该专利有许多秘密技术不能公开,因此该专利完全具有新颖性。

  为了给“天下第一刀”讨回“名分”,,请求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无效审查决定。

  日前,,择日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