婷美新款内衣涉嫌侵权被索赔30万

发布时间:2020-01-20 05:54:15


5月9日,,状告婷美集团保健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拥有的“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权。要求婷美集团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损失30万元。
  
  原告48岁的王女士是北京一企业的退休员工。王女士诉称,她在2002年设计了一款新式样文胸,2003年9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权。
  
  2004年3月,王女士在北京某报纸上发现了一则婷美公司新型内衣的广告,惊奇地发现婷美新推出的几款内衣产品(包括新磁力系列、超级防垂系列和时尚防垂系列等)很大程度上与自己设计的内衣相像。于是王女士立即从北京几大商场购买了已经上市销售的婷美新一代产品,通过与自己“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的对照,王女士认为,婷美公司新一代产品是在自己设计的基础上推出的,其产品的特点均是原告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且均在原告的权力要求范围之内,而婷美的广告语也出自原告的专利申请书
  
  据了解,王女士申请的开敞式文胸对于组成杯罩的海绵体、面层、内层及托架均作出了权力要求。
  
  王女士认为,婷美公司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了自己的专利设计,为盈利目的生产并销售了与自己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主观恶意明显,且具体实施了侵权行为,用于生产销售。因此,,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