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班这件事》言论被引用 朱德庸维权

发布时间:2019-08-18 13:28:15


今天下午,,该院已正式受理台湾知名漫画家朱德庸诉北京电视台、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朱德庸系台湾知名漫画家,2005年4月出版《关于上班这件事》一书。该书第一章引言为“说到每天上班8小时这件事,其实是本世纪人类生活史上的最大发明,也是最长一出集体悲喜剧。你可以不上学,你可以不上网,你可以不上当;你就是不能不上班。”

2008年1月至12月,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了以职场话题为内容的谈话类节目《上班这点事》,在北京电视台第五频道播出。该节目的标题、宣传海报和短片中,使用了“每天上班八小时,可算是本世纪人类生活史上最大的发明,也是最长一出集体悲喜剧。你可以不上学,你可以不上网,你可以不上当,你就是不能不上班。所以,你不能不看《上班这点事儿》”的表述。朱德庸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犯,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要求上述三被告在北京市电视台财经频道播发致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公证费3282元。

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北京电视台仅作为节目播出者,不承担责任,故判决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在第一财经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及合理诉讼支出2500元,并驳回朱德庸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朱德庸、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责任编辑: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