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审结XX轮爆炸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9-08-09 13:16:15


 油轮爆炸,两死四伤。这幕人间悲剧的罪魁祸首竟是劣质燃油!2005年10月初,这起船舶爆炸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肇事方将赔付伤亡船员家属一百五十多万元。法官提醒油料用户,切不可因燃油供应紧张就饥不择食,油商更要讲究商业道德,把住油料质量关。
  “辽渔X6”轮是辽宁省大连市市民石永X所有的一艘远洋渔船。2003年6月5日,“辽渔X6”轮从大连出发,准备开往印尼水域进行捕捞作业。开航前,“辽渔X6”轮前燃油柜燃油用完,机舱主机燃油柜仅剩1吨柴油,于是从加油船加了35吨燃油,油款七万元。这艘加油船名为“金昌16”轮,为湖北黄石市XX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有,专门销售大连XX企业集团石油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生产的柴油。6月15日,“辽渔X6”轮途经深圳水域时发生爆炸,造成2名船员死亡,4名船员严重烧伤,船体严重损伤。事故发生后,深圳渔港监督处委托深圳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专家对“辽渔X6”轮前燃油柜剩余燃油进行了取样检测,检验报告显示爆炸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是“辽渔X6”轮所加的燃料油显著低于国家要求的安全标准。大连海事大学油液检测中心随后出具的燃油检验报告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死伤船员家属认为,XX公司是不合格船用柴油的生产厂家,XX公司是这些柴油的销售商,他们都应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责任。2004年6月21日,一名死亡船员家属和三名受伤船员将石永X、XX公司、。。
,“辽渔X6”轮船东石永X此前以劣质燃油引起船舶爆炸造成其损失为由,在大连将XX公司、XX公司告上法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二审审理此案。2004年7月28日,根据XX公司的申请,,等待辽宁高院判决结果。2005年6月,辽宁省高院生效判决认定,深圳渔港监督处出具的<报告书>,能够证明燃油闪点过低并引起爆炸的事实。XX公司作为劣质燃油的经营人,其经营燃油不符合船用标准,是造成船舶爆炸的主要原因。石永X作为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燃油柜缺乏必要保养,也是造成爆炸的原因之一,承担次要责任。判决XX公司赔偿石永X1064063.1元。 
  2005年7月12日,。,辽宁省高院生效判决关于船舶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认定,适用于本案。被告XX公司和石永X的行为导致“辽渔X6”轮爆炸,致船员伤亡。双方对伤亡结果应承担赔偿责任。XX公司只提供船舶运输,没有证据证明其参与了伪劣燃油的销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依法判决XX公司赔偿死亡船员家属347791.97元,分别赔偿三名受伤船员420721.35元、347791.97元、463,079.64元损失,石永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X公司无需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