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价强制保险费年年涨 理赔标准20年不变

发布时间:2020-09-25 02:06:15


截至本报截稿时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200多人受伤。

有媒体报道,根据目前国内适应铁路事故的主要赔偿条款,每位旅客最高的赔偿额度为17.2万元。对于这一赔偿金额,专家学者、保险人员、死者家属、甚至普通百姓,心中都有个问号:

为什么火车票价格蹭蹭蹭地往上涨,包含在其中占2%比例的意外伤害强制险的保费也随之水涨船高,但保额却永远不变?

“7·23”事故后,。

“7·23”动车事故中的伤亡旅客

很少有人投保高额商业保险

昨天下午,在某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里,理赔人员S小姐,讲述了她这两天的工作:

“7·23”事故发生后,,各家保险公司分批分队到温州各大医院登记遇难者和伤者的信息,并进行客户筛查。

7月24日中午,这家公司在死者名单中,确定了一位天津人士为公司的客户,同时也是D3115次的乘客。理赔人员马上联系了客户家属,与家属进行确认,并快速对这位遇难客户进行了快速理赔。

到目前为止,S小姐在“7·23”事故死伤者名单中,只找到了6位公司客户。而她同时也打听到,很多保险公司都没有在死者和伤者的名单中,发现有自家客户的名字。

也就是说,此次事故中伤亡的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之类商业保险的只占了少数。

: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人均保险赔偿仅4.5万多元,购买商业保险的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1/4左右。

没买商业险最多只赔17.2万元

保费上涨保额标准却20年未变

可能有旅客会问:虽然我没有买商业保险,但我买的车票中,含有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最多可以赔多少钱?答案是17.2万元。

17.2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

根据2007年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规定,此次追尾事件中,铁路运输企业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元,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加上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给旅客的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共计17.2万元。

“7·23”事故发生后,一些保险从业人员把铁路部门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称作是“暴利”。因为无论票价多高,2%的费率不变,但最高保额却只有2万。

、博士研究生导师郝演苏也在微博中指出,1951年出台、1992年修订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多年来,票价已涨了N倍,为何保额依然未有提升?

而现在的动车、高铁票价多为数百元,乃至上千元。按照票价的2%来算,包含在内的保险费最高可达20元以上,但旅客能得到的最高保额,仍然只有2万元。这显然有失公平。

铁路旅客强制险采用内部自保

远低于其他交通方式保险赔偿标准

中国的火车票强制保险最早规定于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当时确定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承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