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司法赔偿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02 18:23:15


  核心内容:如何进行司法赔偿程序?首先确认司法行为是否违法,确认司法行为违法后,提出司法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司法赔偿请求,并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再2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作出处理。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

  司法赔偿处理程序是指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受理和处理受害人赔偿请求的程序。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先行处理,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裁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赔偿的,才能申请复议。

  1、司法行为违法的确认是提出司法赔偿的前提。

  错误拘留的确认是公安机关发给被害人的释放证明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错误逮捕的确认是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撤消逮捕决定,撤消案件决定,和起诉过程中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消逮捕决定和无罪判决。

  错误判决的确认是再审改判的无罪判决。

  对因刑讯逼供等暴力行为和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的,以刑事判决书为依据,不构成犯罪的,由实施上述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在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文书予以确认。

  司法机关侵犯财产权的确认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无罪判决。

  对于司法机关违法扣押、冻结、查封、追缴财产,或者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违法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的损害的确认由作出该行为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确认。当事人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如果复议决定撤消或者变更了原裁定或者决定,则原裁定和决定的违法得到确认。

  通过申诉程序确认。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其行为违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予以确认,如果不予确认,赔偿请求人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