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

发布时间:2019-08-04 16:16:15


  地方政府在向被征收人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但是征地公告并不是永久有效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那么,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多久呢?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一、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

  1、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2、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二、征地公告详细内容

  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在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明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三、政府征地程序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落实人员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

  7、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政府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一般是六个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区的征地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小编提醒您,在遇到政府征地的时候,注意要看政府的征收程序是否合法,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