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租赁信用概论

发布时间:2021-05-27 23:51:15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租赁信用是一种通过让渡租赁物品的使用价值而实现资金融通的信用形式。各种租赁信用的共同特征是:租赁物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金的分期回流,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相结合,及其拥有独特的资金运动公式。租赁信用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在其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大致经历了传统租赁信用和现代租赁信用两大发展阶段。

  一、传统租赁信用

  传统租赁信用是对现代租赁信用产生之前的所有租赁信用形式的统称。它的主要特征是出租人将自己已经拥有的财富、或是出租人依据其自身对市场需求状况的判断而购进的物品,按一定的契约条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并实现以物的形式达到资金融通目的的一种信用形式。在现代融资历租赁信用产生之前,社会对租赁的认识与约束,也都是建立在这种交易行为基础之上的。

  为了避免出现传统租赁信用与现代租赁信用在法律适用问题上产生混淆,特别是由于传统租赁信用与现代租赁信用共同存在于当前的经济生活中,为区别传统租赁信用与现代租赁信用,我们可以将传统租赁业统称为出租,而将现代租赁信用称为租赁。

  传统租赁信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据史书记载,我国早在秦汉唐时代,民间就产生了各种出租形式,而在公元前2000年,居住在亚洲巴比伦幼发拉底河下游的苏美尔族就有货物的出租交易。但是,此时的租赁还不是一种完整的信用形态,出租和承租双方没有固定的契约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体现着相互交换使用物件的需要。

  传统租赁信用真正得以产生并发展是在商品经济产生以后。 按照租赁对象的不同,传统租赁信用可分为土地房屋的租赁和通用设备与物品的租赁。土地房屋租赁是指以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为主要租赁对象的租赁形式,如封建社会中的地主与徊农之间的租赁关系,徊农向地主租种土地并交纳地租;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商品经营者与房产所有者之间的租赁关系,商品经营者租用房屋进行买卖并以其收入交纳租金;矿产经营者向矿产所有者租用矿产资源进行开采,并以其销售收入交纳租金,还有房屋和租赁等都属于这种租赁形式。通用设备与物品的租赁是指以通用设备与物品等动产为主要租赁对象的租赁形式,如从小型家用机械设备等物品的租赁,到建筑机械的租赁,汽车租赁等。

  按照租赁时间的不同,传统租赁信用可分为长期租赁和短期租赁。长期租赁是指租期超过一年的租赁,短期租赁是指租期在一年以内的租赁。与上述土地房屋租赁和通用设备与物品租赁形式相联系,土地房屋租赁既有长期租赁,也有短期租赁;而通用设备与物品租赁则一般多以短期租赁为主。

  无论在哪一社会形态下的传统租赁信用,也无论是传统租赁的哪一种形式,它们都具有下述共同的基本特征:

  第一,一项传统租赁交易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拥有或购买租赁物品的过程是一独立行为,其决策过程一般与承租人无关。

  第二,在一项传统租赁交易中,出租人要向承租人提供与租赁物品相关的各类专门服务,如房屋的修缮,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由于出租人有专门的技术人员集中维护设备,与每个承租人单独承担这种设备的维护相比,费用相对较低。所以,与购买相比,当承租人只是在短期内需要这些设备时,租用既可减少资金占压,又可以节约开支。并且,作为租赁设备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人,还要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

  第三,传统租赁具有非全额清偿性,即出租人的全部租赁投资回收来源于不同的承租人在每一租期内所交纳的租金之和。

  第四,传统租赁具有可解约性,即承租人可根据本身对租赁物品的需要情况,在租赁交易到期之前,在规定的时限之内提出请求,就可提前终止本次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既不属违约,也不需承担任何额外支出。

  第五,在传统租赁交易中,出租物品的所有权在租期结束时一般不转移,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对租赁物品只有退租或续租两种选择权。

  二、现代租赁信用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租赁信用是对所有各种具有融资租赁交易的基本结构与法律特征的租赁信用形式的统称。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这一定义方法,亦是对融资租赁基本形式的定义。

  (一)现代租赁信用的产生

  现代租赁信用的萌芽最早出现在19世纪中叶的英国。但是,这一交易在当时还没有被称为融资租赁。而是被称为租购(him Pu·chase)。 租购实际上已初步具有融资租赁的基本结构与法律特征,但由于这种信用形式的优势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因此在当时也就没能获得世界范围的推广。

  现代租赁信用在世界范围的发展确是始于本世纪50年代。1952年,美国企业家H·叙恩费尔德---美国加州一食品厂的董事长,接到了大量的订货,在苦于没有足够资金增加设备以满足订货生产的情况下,采用了长期租赁设备的方式来进行生产。H·叙恩费尔德以企业家的远虑,很快认识到这种租赁是一种融通资金的有效工具,在“生产设备的效益不仅在于拥有,而主要在于使用',的新观念下,决定推广这种信用形式。同年,他在美国创建了第一家专业租赁公司一一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的长期租赁,即融资租赁业务。从60年代起,融资租赁业务首先由美国扩展到西欧、日本等国。如今,这种融资形式几乎遍及世界各地,类型繁多的租赁公司雨后春笋般地涌现,现代租赁信用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

  正如英国人马休·培根在1798年所预见的那样,租赁利益一旦为人们所认识,人们便会将这信用形式扩展到“任何一种行业和财物,,中去。现代租赁业所包括的范围极其广泛,种类日趋繁多,服务也愈加周到、优惠。从70年代起,现代租赁业务开始跨越国界,国际租赁成为租赁发展的新趋势。为开展国际租赁业务,发达国家的大租赁公司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合资企业,所有这些又有力地促进了各国对外贸易和海外技资的发展。

  (二)现代租赁信用的发展阶段及基本形式

  尽管融资租赁在各国出现的时间有先后之别,并且,到目前为止,每一个国家在租赁发展阶段所处的位置也不尽相同。但若将现代租赁信用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与任何一种产业一样,在其从产生到成熟的过程中,总有共同的进展模式。综观世界现代租赁信用,其发展过程已经经历了五个阶段。而每一个高级阶段的产生,都是以具有其些新特征的租赁形式的出现为标志。

  现代租赁信用的发展的第一阶段是融资租赁的产生。在这一阶段,现代租赁信用以最基本的形式一一融资租赁的形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与接受。由于此间租赁业的竞争相对较小,融资租赁与其他各种信用形式的区别也不十分显著。出租人只以设备出租来代替融资,通过利差来获得收益。承租人使用租赁设备的代价是租金等额支付,并自己承担有关租人设备的维护费与保险费及各种应付税收。因为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已经收回了全部投资,所以,承担人在租期结束时多以名义价格购买租赁资产。

  现代租赁信用发展的第二阶段灵活与创造性的融资租赁形式的出现。它反映着现代租赁业面对不断增长的竞争以及适应承租人发展生产流通的需要而做出的相应调整。虽然这一阶段的租赁信用仍是以满足承租人的融资需要为主。但是,由于竞争的加剧,出租人感到,他们必须对其业务进行分化。方法之一就是朝着满足承租人在现金流量方面的需要来开展业务。例如,有残值选择权租赁及相应的续租租赁形式、售后回租、杠杆杠赁等形式的出现。有残值选择权租赁形式是指出租人为了降低租赁成本、在确定基本租期成本时,以租赁设备购置成本扣除残值后的数额为计算租金的依据。而对于租赁残值的处理,承租人可有退租、续租或留购三种选择权。这种残值选择权结构的推出,可降低承租人的融资成本,并使融资租赁交易与传统的贷款方式更加不同。售后回租(回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产卖给租赁公司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再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售后回租是承租企业盘活物化资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进而改善其财务状况的一种有效的手段;此外,有的时候,承租人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行售后回租,还可提前获得设备溢价的现金收益。杠杆租赁是70年代末首先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结构最为复杂的融资租赁交易形式。杠杆租赁在英、美法系国家亦被称为衡平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事有如同对设备1∞%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保险公司或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无追索权贷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就结构而言,杠杆租赁是将租赁与贷款在一项交易中有机结合的形式。在这一阶段分化现代租赁业务的方法之二是促销租赁子公司的出现。即设备制造业运用融资租赁做为辅助销售的手段,从而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激烈的商品竞争,飞速发展的科技革命以及科学技术不断向生产力的转化,迫使企业不得不加快原有设备的更新。而在现代化生产中,设备成本日趋昂贵,维修、保养技术愈加复杂,费用日益增大,使得企业在购置新的生产设备时的负担不断加重。与此同时,一些设备制造商也在谋求贸易方式多样化,寻求推销产品自新途径。设备制造厂商利用融资租赁推销产品,在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还利用其作为生产者的优势,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既可使用户(承租人)不但不必追加大量投资即可获得所需设备,而且还能获得必要的特别服务并经常使用先进设备;又有利于生产厂家扩大国内外销售,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租赁比销售更容易找到客户。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大的制造厂家或设立租赁部、或设立租赁子公司,专门在市场上以经营性租赁或融资租赁的形式推销母公司的产品,形成了制造厂商类租赁公司。例如,IBM信贷公司、AT&T资本公司、兰克施乐国际租赁公司和贝尔太平洋三环租赁公司等都是世界上有名的大租赁公司。

  现代租赁信用发展的第三阶段是融资经营性租赁的出现。在国外比较成熟的租赁市场上出现的这种融资经营性租赁形式与我国国内所使用的一般经营性租赁概念,其名称大致相同但其内含却有着很大的差别。一国有关现代租赁在财务或税收方面的规定,是推动现代租赁向这一阶段发展的直接因素。国外租赁界所出现的融资经营性租赁是一种既有融资租赁的基本交易结构及法律特征,又有租期与租赁设备的残值及相应的处理方式上与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不尽相同的一种租赁形式。当一项融资租赁交易满足下述条件时即为融资经营性租赁。这些条件主要是:租期短于设备的法定耐用年限,基本租期结束时租赁资产必须留有一定的残值,对于残值的处理原则是承租人不能以名义价格购买续租,如需购买时,必须按租赁资产在这时的公平市价来进行,或者是退租。这种租赁方式能够在一国出现的前提条件是该国已经具备一个较完备的设备二手货市场,以应付出租人管理和经营租赁资产残值的需要。由于这种方式的一个最主要的优势是可以成为承租人表外融资,因此颇受承租人的欢迎,并能在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迅速发展。

  现代租赁信用发展的第四阶段是租赁创新。一国现代租赁业发展的阶段越高,其竞争也就必然愈加激烈,其结果是导致出租人通过努力来不断改善其租赁业务,不断推出更新的租赁形式,并使这些形式不仅更加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而且还有别于原有的租赁形式。例如租赁证券化(Ie脑esect而le副部)等形式的出现,标志着现代租赁呈现着新的生命力,据了解,从80年代开始在国际上盛行的项目融资(pmject)方式中,其筹资结构也包含着融资租赁的形式。由此看出,现代租赁进一步渗透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中。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当一国租赁市场的趋于饱和,现代租赁业的渗透程度达到相对平衡时,一国现代租赁信用就进入了成熟期。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已不再是新形式的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出租人通过有价值的服务来进一步完善其业务,如:不断提高办理租赁业务的效率和加速资金融通的速度,以提高对顾客的服务水平。美国的现代租赁业就已进入了这一阶段。

  (三)现代租赁信用的基本特点

  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一一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至少由二个合同一一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全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80%。换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不可解约性,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5.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也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承租人。

  6.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设备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负但。

  7.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上述现代租赁信用的基本特点,构成了它与银行信用、商业作用等其它信用形式的主要区别。

  (四)现代租赁信用的基本作用

  首先,从宏观经济的的角度分析,现代租赁信用可增加一个国家的社会投资总额,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社会经济发展依赖资本、土地和劳动三要素的不断投入和优化配置。而一国国内的社会资本主要来源于国民储蓄。国民储蓄通过各种渠道分流进入国民经济的投资、生产、流通与消费流域。社会资本由众多资金分流汇集构成,其中包括租赁资本。现代租赁信用既能将本国国民储蓄变为投资,又能筹措国外资金,并能在资金筹措的过程中与国外的先进的技术与设备相联系,由此使之成为其特有的优势。

  现代租赁信用是对传统融资方式的一种革新和补充。它已越来越成为一种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的新型融资方式,可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需求多样化的需要。例如,融资经营性租赁交易方式实行表外融资的做法,更加适应了筹资人有利于财务、税收方面的安排,因而得到广泛的欢迎。

  其次,从微观经济的角度分析,现代租赁信用对交易中的当事人,主要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第一,现代租赁信用对承租人的作用。

  1、为承租企业提供了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并可提高承租人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激烈的商品竞争下,对于选定好的项目,早投产就可以早占领市场,企业就可早得益。项目所需资金如何筹集?长期的自我积累显然是远水不解近渴;而在多种市场上采用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资,需要企业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许多中、小企业还会遇到种种限制而无法达到预期目的。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则可有效的帮助企业克服上述障碍。在多数情况下,经营租赁信用中的出租人可为承租人提供1∞%的融资便利,即使有些出租人需要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其比例也较低。这可使承租人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也能达到增加设备的目的。

  2、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多样,可满足承租人的特殊需求。租金一般以租赁设备的收益来偿付,可按年、按季等平均支付,也可根据承租人的生产或现金流动状况采用递增或递减的方法。

  3、固定租赁利率时,可避免通货膨胀的风险。在固定租赁利率情况下,承租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设备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般就确定了租金的数额,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出租人不能以设备市价上涨为由而提高租金。

  4、租赁公司可提供全方位服务。当承租企业需要向国外购买设备时,至少包括两个环节:筹资与购买,除上述融资问题外,国际商务谈判也需要相应的人才并付出精力,许多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一条件。利用国际租赁方式,融资与购买均由具有这方面经验的租赁公司承担,减少了企业的投资环节,节省了人力物力,且企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设备技术性能的谈判,确保企业选择自己中意的设备。

  第二,现代租赁信用对出租人的作用

  1、运用租赁,可成为制造厂商类出租人推销产品的有效措施。西方国家的企业利用租赁形式推销商品的历史已久,尤其是对某些拥有专利权的设备,企业宁愿采用租赁的形式将本企业的产品租给用户使用而不愿卖出,以便控制市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现代租赁业建立以后,不仅是在国内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中,这一手段都得到了厂家的充分利用。

  2、运用出口租赁,扩大出口贸易,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市场的发展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3、适应国际资本流动的需要,促进了资本的输出,70年代以来,很多大的跨国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跨国银行,通过开展跨国租赁业务,或在这些国家建立子公司,通过这些海外出租人为用户融资而达到直接或间接输出资本的目的,同时,这些海外子公司还为其作为金融机构的母公司寻找到一些发展其他金融业务的潜在用户,进一步开拓了海外业务。

  三、现代租赁信用在世界的迅速发展

  50年代初,美国企业家杰因恩·费尔德所创立的的世界上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一一美国租赁公司标志着传统的租赁信用从性质上发生了根本的变革。这一以融物的形式实际以融资为目的的新型筹资方式,一经出现即受到美国众多企业界的青睐,继尔为世界各国的企业家广为采用。从70年代起,随着世界经济中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国际租赁与发展中国家的现代租赁信用几乎同时产生。国际租赁的产生与发展,又将现代租赁信用推向了一个更高的阶段。

  在现代租赁信用真正得以发展的这40多年间,世界范围的现代租赁信用,从业务范围、技资规模、机构设置、业务形式到服务方式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并且,随着各国及全球有关现代租赁信用在立法、会计、,其经营环境也日益得到改善。

  (一)现代租赁信用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投资规模迅速增长,在资本市场上所占的地位愈加重要现代租赁信用自产生后,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速度一直十分可观。

  1988年曾达到一个高峰。与1987年相比,1988年的增长率为215%。1989年以来受世界经济已经出现负增长的大环境下,世界租赁业的增长率虽然逐年下降,但仍然能保持在1989、1990和1991年的10.8%,9.7%和4.1%的正增长率的水平,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世界租赁业的不凡业绩,但由于此次西方国家经济衰退程度的严重,导致了世界租赁业在1992年和1993年出现了绝对值的下滑,以欧洲尤为严重。但在94年,随着主要发达国家经济的复苏,世界租赁业出现了在93年全球租赁额3,233亿美元的基础上全面增长15%良好业绩,尤其是亚洲、南美洲和澳大利亚的业绩,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现代租赁信用作为一种新型的筹资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据1993年世界租赁年报的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现代租赁信用已成为仅次于贷款市场,远大于欧洲债券等其他金融工具的一个筹资方式。

  单位:US$10亿

  资本市场业务额|1990年|1991年

  贷款587559

  日租赁332345

  欧洲债券176248

  欧洲商业证券5055

  中期票据2746

  (资料来源:《1994年世界租赁年报》)

  上述统计显示,在资本市场中贷款、租赁与欧洲债券三大筹资工具中,现代租赁所占的位置从91年93年连续排行第二。

  租赁渗透率是指租赁业务额在一国设备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租赁渗透率越高,则说明在一国设备投资额中运用租赁信用形式筹资的规模就越大,由此也就说明了租赁信用在该国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愈加重要性。从90年起,美国的租赁渗透率已连续5年保持在30%以上,德、法、意、英、韩国等国的比例也在10-20%之间,日本虽然略低,但也为7%左右,并在94年上升到9.4%。

  美国是世界上租赁信用最发达的国家,其租赁业投资额在世界租赁投资额中的比例始终是最高的国家,其1988年的1127亿美元交易额,几乎占到世界租赁交易总额的一半,从1991年起,美国租赁业投资额占世界市场的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从91年到94年徘徊在35.9%,到40%之间,但仍是世界上第一大租赁市场。目前,美国60%以上的企业都与租赁业务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美国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已达3(XM3多家,其中列人1992年世界最大百家租赁公司的美国租赁企业就达33家,如GE资本JBM信贷公司、AT&T资本公司和花旗公司等。

  近年来,日本始终保持着世界第二大租赁市场的地位。1963年8月,日本借鉴美国的模式,创建了日本第一家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公司一一日本租赁公司。随之,东方租赁公司和东京租赁公司亦于1964年宣告成立标志着日本租赁业的形成。在其后的近30年间,日本的租赁业始终保持着高速增长的趋势。1985年日本租赁成交额为4.3万亿日元,占当年民间设备投资总额的6.4%(同期占首位的日本电力业投资占民间设备投资总额的比重是6.5%,二者仅差1%)。从现实发展趋势看,日本租赁业起步虽然晚于美国,但其发展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由于政府大力的扶植,日本的租赁业对于促进日本工业现代化和产业结构技术化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欧洲是世界上第三大租赁市场,构成其前5强的国家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目前,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波兰等东欧国家也在积极地开展租赁业务。1971年英国建立了设备租赁协会,到1990年时已达到1∞多个成员。1985年英国的租赁交易额约40亿英镑,1988年达70亿英镑〈折163.2亿美元)。租赁投资额约占民间投资额的20%。1988年,法国和德国租赁成交额也均100亿美元左右,到1991年,德国租赁业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英国,17.2%,跃居世界第三强。英国和意大利只比上年略有增长(1%和1.8%),均居德国之后,法国和西班牙虽然比1990年下降了14.1%和7%,但由于当时全球经济的萎缩,仍保持住了位于世界第6和第7位。

  除日本外,亚洲的租赁业在80年代也有了迅速的发展,韩国和香港的发展尤为突出,其次为中国。1988年租赁成交额分别为39.4亿美元、15.5亿美元和12亿美元。此外,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及我国台湾省也都从70年代开始相继开展租赁业务,到80年代末,租赁成交额也增长了2~3倍。到90年代初,尽管泰国和巴基斯坦的租赁规模不大,但其增长速度均十分可观,达80%左右。而同期新加坡租赁业的下降幅度却较大,达-22.5%。

  拉美租赁业在经历了80年代的经济剧烈动荡后,正趋于稳定,巴西、墨西哥、委内瑞拉的情况表明已有进步。以巴西为例,自1994年开展租赁业务以来,至80年代末,已有60多家租赁公司。巴西政府对租赁业的政策由限制转为支持,于1981年制定的《巴西进口租赁法》,进一步扩大了跨境租赁的业务范围,促进了这项业务的开展。1988年租赁成交额达19.4亿美元,比1987年增长227.6%,成为1988年世界租赁业增长最快的国家。1994年,巴西租赁成交额亦高达81亿美元,在新的形势下,巴西租赁界还创造了把进口租赁同出口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充分利用本国工业的特长,将一些有竞争能力的机械、设备、船只和运输工具等在世界上市场上进行出租。南部非洲的国家也在积极开展租赁业务,以有限的资金租进先进的设备,借以发展本国经济。

  (二)租赁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在上一问题中阐述了现代租赁业务的一些基本形式。事实上,许多租赁公司通过将这些基本形式有机的结合、通过将政府的某一优惠或措施与租赁相结合、通过满足承租人的某一特殊需要等,对各种租赁的基本形式进行了充分而灵活的运用,由此而派生出许多租赁形式。例如,为利用政府投资税收优惠而出现的节税租赁,将节税目的与杠杆租赁相结合的节税杠杆租赁;通过运用国家的金融政策和制度规定等办法,为承租企业创造一个能够积极利用租赁形式的环境,从而促进企业利用这种租赁来购买那些政策上希望普及的特定设备或机器,或引导企业将资本技放到某个特定的地区或领域的制度租赁(SystemLe路e);一笔租赁业务由两家以上租赁公司同时参与的联合租赁;一笔租赁业务由租赁公司与租赁设备生产厂家共同参与的合办租赁;一次约定租赁利率、租赁期限及金额,在现在和将来不断为承租人提供所需租赁物件的总租(Master18踊e);在飞机租赁中广为使用的干租赁与湿租赁;将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某些特征相结合的维修租赁(Maintmmcehme);以及新近在美国出现的、以经营非飞机租赁,主要是以美国制造的铁路和轮船为租赁对象的泡菜租赁(Pickle Dole IJease);在日本出现的、为解决租赁公司资金来源的标准化租赁等等。可以说,各种各样的租赁形式举不胜举。

  (三)现代租赁业务向国际化发展

  随着西方国家国内租赁任务的发展,一些大的租赁公司和其它一些跨国公司大力开拓海外租赁市场,积极发展国际租赁业务。美国目前有近50家跨国租赁公司在世界各地开展租赁业务,目前,日本已有近100多家海外分支租赁机构,遍及北美、西欧和东南亚近20个国家。即使是一些国内租赁市场还不够成熟,在国际租赁中还多以承租人角色出现的发展中国家,也在紧紧伴随着世界租赁业的发展步伐,如新加坡的企业与银行于1980年到我国武汉技资,成立了华中租赁有限公司。

  (四)经营环境日益改善

  如上所述,现代租赁信用是一种与传统租赁信用有着本质区别的新型租赁信用。由于传统租赁产生在先,所以,在现代租赁信用产生时各种关于租赁的立法、,都是建立在传统租赁交易基础之上而制定出的。这样,现代租赁信用的出现,对租赁案件审理中的法律依据、租赁交易的会计处理、对经营现代租赁业务的企业的兼管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这一变化的需要,许多国家,特别是现代租赁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及现代租赁信用中的业务人员,都对这一变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这些成果中,较具国际影响的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租赁会计》。而在关于现代租赁信用的税收方面的规定,由于各国的经济背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各国在这方面的规定也有较大的差距,下面仅就在国际上有普遍意义的法律及会计方面的规定加以介绍。

  第一,关于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认定 现代租赁信用的最基本的形式就是融资租赁。所以,关于融资性租赁交易法律性质的认定一直是各国融资租赁界学者关注和争论的中心。到目前为止,不同国家的理论界关于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性质的认定仍然存在着一些差异,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流派的观点:一是德国学者Ebemoth所提倡的分期付款买卖契约说,即将融资租赁交易归为分期付款买卖行,从而受相关贸易法律的制约。二是以学者Westphaler1为代表的非典型租赁契约说(或称特殊租赁契约说)。该说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具有融资机能本质要素的非纯粹的传统租赁交易行为,所以,民法通则中关于传统租赁的规定,只要是充分考虑了融资租赁的特殊性后,仍然适用与融资租赁。三是以法国学者提出的货币借贷契约说、德国学者提出的特殊与信契约说、以及日本学者所谓实质金融契约说为代表的货币借贷契约说,这一学说着眼于融资性租赁具有融资的经济实质,从而将融资性租赁交易的法律性质解释为一种货币借贷行为,并受相关法律的制约。四是由台学者吕荣海所提倡的动产担保交易说,即该学说认为动产担保交易说可以包容货币借贷说及特殊租赁说的长处,并可克服各学说的缺点,所以融资租赁可受有关动产担保法律的制约。

  上述关于融资租赁法律性质的认定均建立在国内交易的基础上。尽管各种学说之间的差异较大,且每一种学说均有观点的反对者,但由于其在一国范围内的应用具有相对的唯一性,因而也没有给各国的融资租赁实务带来过多的混乱。

  但是,国际融资租赁产生以后,对于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确定调整融资租赁交易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别是确定调整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位于不同法律体制之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就成为国际法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从1977年底,国际统一私法协会(IEItema60nal Institute for the Unibateion dprivatel侧,简称Unidmit),就组织有关国家的政府官员及专家成立了研究小组,在经过了近10年的对世界各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及各国在法律、金融、财政、税务及会计等方面对融资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融资租赁交易与现存各种典型交易相比较均有相异之处,因此不能归类于任何一种原有的典型契约。应根据融资性租赁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承认其作为一种独立于既有典型契约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交易,需要由专门的法则加以保护,并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988年5月28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加拿大的渥太华通过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Unidmit Convention on Intenatiomal Financial),并开放签字至1990年12月31日。公约已于1994年第一季度生效。尽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个别条款上还存有争议,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毕竟成为约束国际融资租赁交易的唯一国际公约,并且也为准备颁布融资租赁法律的国家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法律范本。

  第二,关于融资租赁的国际会计准则

  早在融资租赁产生之前,美国的会计界就已发现,长期租赁债务对承租企业财务报表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其核心问题是,租金固定、期限很长的租赁业务,其未清偿的负债及其它相关的事实是否必须在承租企业的财务报表上予以正式列示或加以说明。融资租赁产生并获大规模发展后,有关租赁在财务报表上的列示的问题愈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引起热烈的讨论。因为,根据原有的会计原理,租人资产不属于自有资产而无需纳入其资产负债表。而这时讨论的重点集中在应将租赁资产纳入承租企业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及其应列示范围,衡量租赁对企业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影响时所面临的困难及其解决办法等方面的问题。

  1973年,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成立,成为美国设定公认会计原则的权威机构。该委员会一经成立,继续会计界关于租赁会计的研究,将租赁会计列为重要课题,并于1976年颁布了其研究成果:FAS13,它取代了原有公认会计原则设定机构颁布的一切有关租赁的文件。此后10年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对FAS13做出了进一步的补充与修正。经过如此长期的论证。美国会计界终于通过FAS13确认,承租人应将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利益基本上已转移的资本租赁资本化。

  确定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人资产应资本化的依据有三:一是内容高于形式。融资租赁,尤其是所有权将转移的业务,其对资产使用人的影响,与分期付款式购货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所以,也应运用同样的会计处理原则。二是提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首先,从资产角度看,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获得资产,并且这种租约是不可撤消的,这相当于承租人在整个租期内直接控制了这部分经济资源,承租人既可通过使用获得利益,也得承担各种风险,这同自有资产并无二致,如果对此不予以反映,则企业所持有的经济资源将被低估。其次,从负债角度看,融资租赁所确定的承、出租方之间的关系是,承租人按约使用租赁设备,并支付租金等,这也是一种长期债权债务关系,理应作为承租人的负债处理。再次,从利润的角度看,会计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根据有效配比原则,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由于租期一般短于设备耐用年限。如果不将这种租赁资本化,就会出现租期内费用一一租金一一过高,而租期结束租金费用为零的现象,与相应期限的收入不匹配,导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被歪曲。最后,从财务比率角度看,众所周知,企业的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十分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如果不将融资租赁设备资本化,企业的财务比率就会失真,导致债权人对企业偿债能力的估计失误与决策失误。三是提高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利用融资租赁和利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设备,对使用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基本相同,若两家企业对这两种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就难以相互比较。

  随后,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21号(Statement d Stand d Ac·counting bactic:N0。21简称SSAP21),即英国的公认会计准则中关于传统租赁与现代租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特别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GEltemMonal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所制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Intemd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No:17,hasing以下简称IAS17)等,都借鉴了美国会计界关于租赁会计的研究成果。国际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又为世界其他国家制定有关租赁会计规定提供了一个范本。

  四、现代租赁信用在中国的产生、现状及其发展前景

  (一)现代租赁信用在中国的产生及现状

  成立于1979年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创了中国租赁业的新篇章。1980年,该公司率先承做了我国的第一笔融资租赁业务一一利用融资租赁方式为洞北省源县塑料厂引进编织机生产线,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期,中国民航在中信公司的推动下,首次与美国汉诺威尔制造租赁公司(Mamfactum HmoveI Leasing Co。)和美国劳埃德银行(Uoyds Bank)合作,利用跨国节税杠杆租赁方式从美国租进了第一架波兰747SP飞机。1981年4月,由中国国际信托技资公司、北京市机电设备公司与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合资成立一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也是我国的第一家租赁公司一一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同年7月,中信公司又与国家物资部等单位联合组建了我国第-家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类的、完全由中资组成的租赁公司一一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这两笔业务与这两家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现代租赁信用,即融资租赁业的开端。

  此后,相继成立了环球、包装、有色金属、光大、北方、国际等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和一些中资租赁公司。到95年底,全国已有中外合资租赁公司34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类的中资租赁公司16家,并且,约有近4∞家信托投资公司兼营租赁业务。

  15年来中国租赁业的发展进程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基本同步,以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发展为例,其15年的发展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80-83年为初创创段,此间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刚刚起步。业务量较少,年业务量分别约为186万美元、1253万美元和3805万美元,84-89年为发展阶段在这6年间,年平均业务量为34116。67万美元,并在88年达到顶峰为44,314万美元。这期间中国融资租赁业快速增长与同期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基本一致。90年以后,中国融资租赁业开始走向平稳发展,表现为租赁公司开始注重项目的自主评估,优化投资方向等,业务量从90年的低谷23,154万美元到91年的33,991万美元,并在92年达到63,321万美元,95年为44,292万美元。由于统计方面的困难,上述数字未能将中资租赁公司及信托投资公司所承揽的人民币租赁与外汇租赁业务包括在。

  融资租赁对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第一,融资租赁已成为中国引进外资的一条重要渠道,增加了我国的投资总量,对弥补我国经济增长中的资金缺口,起到了作用。

  中国现代租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租赁市场构成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所占比重最大,这些租赁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属于金融机构,因而不能在中国的国内金融市场筹资。其进行业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外,主要是股东银行及股东银行的关系行,如日本的三和银行、光业银行、东洋信托、野村证券和德国的德累斯顿银行等。没有这些银行雄厚的资金支持,中国的融资租赁业也不会在这短短的十几年内得到如此迅速的发展。从81年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成立以来,15年间,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为我国近41∞家国有、中外合资及乡镇企业融通外汇资金近50亿美元。若加上同期我国民航以租赁方式利用的100多亿美元,中资租赁公司所承揽的外汇业务量统计在内,则我国通过租赁方式引进外资规模还会增大。但由于统计上的原因,中资租赁公司所承揽的外汇业务量无法提供。尽管如此,融资租赁方式已成为中国引进外资的一条确定的、不可忽视的渠道。当年,荣毅仁先生就是以扩大中国利用外资的途径为目的将融资租赁方式引人中国,如今可以说,这一目的已基本实现。

  第二,融资租赁是支持中国企业技术改造的有效方式。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从其一引人中国,就与中国企业的技术改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约有50万家企业,绝大部分存在着设备陈旧、工艺陈旧、技术落后、急待更新改造等问题。而技术改造离不开必要的资金支持,尽管国家每年都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但依然难以满足众多企业的急切需求。融资租赁方式的引进,恰好成为解决中国企业技改资金供求的矛盾的有效手段之一。尤其是以那些需要引进不易从国外获得延期付款便利的中小型单项设备的企业或资金需求很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有效途径。十几年来,中国融资租赁业支持了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份、包括纺织、轻工、能源、通讯、运输、机械、电子和化工等行业的数千家企业的6{XM3个技术改造项目。90年前,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技资项目主要集中在轻工和纺织两行业,分别为27%和24%,这对促进轻纺行业的技术进步,对提高行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与档次,使之能迅速占领市场,对填补我国产品空白、增加企业利润与国家税收等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吉诺尔电器、小天鹅公司等一批市场上的知名企业都曾不同程度地依靠融资租赁的帮助而获得腾飞。90年以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技资项目的行业公布又增加了能源和邮电两个主要行业。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如吉林化工公司、辽河油田等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挖掘了生产潜力,增加了活力,为国家作出了新的贡献。

  第三,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有利于改善中国的投资效果。

  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投资项目的决策者事实上是以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缺乏有效的投资制约机制;同时,由于还存在着投资主体的不明确性,极易造成重复投资、技资方向不合理和投资效益低下等投资效果不佳的现象。而在融资租赁方式下,租赁项目的技资方向需经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共同确定,投资按排由租赁公司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这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可确保合理的投资结构,正确的投资方向,及投资不被挪作他用,从而有利于我国宏观投资效果的改善。90年以后中国融资租赁业所走过的较为健康发展的道路已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融资租赁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融资租赁对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提高了老企业的出口创汇能力。轻纺产品出口是我国传统外汇收人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我国很多轻纺企业都面临着建厂时间早、设备陈旧、产品品种单一,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的困境。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获得设备的同时伴随着先进技术的引进,使这些老企业在短期内实现了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环球租赁公司承办的石家庄市第六棉纺织厂租赁项目,华和租赁公司承办的青岛国棉六厂租赁项目都是成功之例。二是通过售后回租方式,盘活了企业的资产,帮助企业克服了资金和股本的不足的困难。

  尽管融资租赁对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租赁业的发展过程中也遇到过一些问题,如欠租问题,,中资租赁公司在我国租赁业中所占的比重还较低,及我国租赁业还缺乏税收激励机制等。这些问题有的正在得到解决,而有些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现代租赁信用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第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市场前景广阔

  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投资需求始终会保持一种较为旺盛的状态,而资金供应不足将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融资租赁的基本功能就是融通资金。运用融资租赁缓解我国经济建设中面临的资金供求矛盾,在一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境外债券、股票等方式相比较,承租企业运用融资租赁具有筹资限制少,手续简便易行等优势。尤其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往往为最佳选择之一。与外商直接投资相比较,承租企业运用租赁的资金投向由其自己决定,其为此而付出代价也仅为利息和手续费,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方企业则需按投资比例与外商进行利润分成。对于融资租赁交易中的资金融通方租赁公司而言,其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亦需保持一定的经营规模,也说是说,作为中国租赁市场的主要构成者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必须不断地从国外引进外资以满足其开展业务的需要,所以,从融资其租赁业务的供需两方面分析,融资租赁是中国引进外资中具有一定独特优势、稳定的、可从总量上增加我国资金供应的一条有效的渠道。与此相对应,目前,据中国融资租赁界业内人士估计,中国年融资租赁额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仅约为20%。特别是作为租赁对象主要构成部分的国产设备租赁还非常少见。显然,融资租赁在我国具有极大的潜在市场。所以,与世界融资租赁业的规模相比较,中国融资租赁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第二,我国融资租赁的经营环境日益完善

  关于我国融资租赁经营环境的改善,主要表现为融资租赁的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如会计,税收、业务经营范围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对这些问题认识上的差异不断缩小。由此说明中国融资租赁业的投资环境正在不断得到改善。

  首先,在关于融资租赁的法制建设方面,我国司法界对于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性质的认定,有关管理部门对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殊性,也有一个认识过程。

  融资租赁在我国产生之初,由于其规模较小,影响面不大,交易的纠纷也较少,融资租赁界与司法界对明确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性质的问题并不迫切;同时,,市场经济为辅的阶段融资租赁的实践和租赁界与司法界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法律性质的认识也不可能超过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这种特定的历史潮流也给一些融资租赁交易纠纷的产生埋下了伏笔。

  融资租赁业的无法可依,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没有统一的行为规则,承租人、出租人和供货商的行为得不到约束,使融资租赁业的经营秩序十会混乱,当事人,特别是出租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一些法官由于缺乏对融资租赁这一国际通行的经营方式的理解,片面地将其理解为传统的租赁形式,包括理解为财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而用我国经济合同法中现存的关于财产租赁的条款作为判决的依据;或将融资租赁合同与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附属合同的购买合同割裂成两个独立的合同。这些做法实际上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使得不履约的承租人却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而严重损害了出租人的利益,由此也引起了国外金融业与投资者对中国投资环境是否良好的疑虑,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声誉。

  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经过我国融资租赁界多年来的多种努力与强烈呼吁,我国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部门对融资租赁的认识日趋一致,承认其是一种新型的交易,现存的有关于传统租赁、贸易、信贷和担保等法律都难以准确解释融资租赁交易。为了适应这一新事物的出现,早在80年代中期,我国国家工商管理局就曾组织起草了《融资租赁合同管理条例》,本打算将其作为融资租赁法律产生之前的过度性措施,作为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依据,但是,,使得中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迅速的变化,造成原有的《经济合同法》在许多方面都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事《干是。、。,已经将融资租赁与传统租赁区分开,承认其为一种独立的22岳阳路强立交局的制已得到了中国的司法界的认可。不仅如此,更令人欣慰的是,在融资租赁的专门法律颁布之前,,于96年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这一创造性的做法,对规范融资租赁交易、保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起到巨大的作用。并且,在一些涉及到融资租赁交易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过程中,如已经颁布《担保法机修订中的《破产法》,以及从9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外合资企业结售汇制度及国税局95年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也都充分考虑到了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殊性。为中国租赁业提供了较好的法律环境。

  其次,困绕中国租赁业中主要是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多年的欠租问题有望在短期内得到解决。欠租问题形成有其历史原因:在原有计划经济的投资体制下,投资的立项必须经各级政府的审批,在这一历史背景下,租赁公司当时对承租人申请的项目主要以政府的批件作为了立项的依据,而未能在充分考虑承租人资信及租赁项目的市场情况进行严格、自主的可行性分析,从而给欠租问题埋下了隐患。同时,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承租企业市场观念淡薄,在申请租赁项目时对市场风险因素考虑较少,使其在市场风险出现时无能为力,直接导致了租金的拖欠。例如,由于美元对日元汇率的大幅变化,使得以日元作为租金的计价货币承租人无力偿还。再如,由于重复建设和承租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承租企业产品积压或亏损而无力偿还租金。,94年2月以来,,对原体制下由政府和金融机构担保过的欠租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并不断使解决方案具体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这一问题的妥善解决,租赁公司的不良债权得以盘活,从而可开办更多的租赁业务。

  最后,在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的特殊性,并给予了一定程度上的优惠。

  从94年开始推出的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其主旨是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放松我国外汇管制,近期目标就是取消对经常项目支付的管制。但是,限于我国经济实力,我们还必须采取在放松经常项目管制的同时,严格资本项目支付的管制。于是,将外资企业的外汇来源或用途的不同分为满足经常项目支付需要的外汇结算户和各种来源于资本项下,或满足资本项目支出需要的各类资本性帐户,并严格规定两类帐户的外汇收支不能任意混肴。然而,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资企业租赁公司,从其经营的业务的角度讲,具有金融机构的性质,若要将上述关于一般外资企业的外汇帐户分类管理的规定也适用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必然会给租赁公司的经营带来极大的限制。我国外汇管理局在充分考虑到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殊性后,允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合资开立将经常项下外汇支付,资本项下的外汇收付混为一起的租赁公司专用外汇帐户。在现阶段下,这一规定给合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提供了便利。

  第三,借鉴他国经验,融资租赁可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政府发挥职能的一个有效的经济杠杆一些国家在利用融资租赁业实现国家投资倒向及产业政策调整方面也有着许多成功的经验,如美国曾运用融资租赁配合投资抵免政策增加了国内有效投资需求;英国、意大利给予出口租赁的优惠政策;日本曾利用租赁信用保险制度,通过鼓励租赁公司为本国中小企业购人机构设备,实现了为普遍提高本国中小企业技术水平的目的;韩国政府也曾利用租赁公司作为本国政府所获得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等优惠贷款的发放窗口等等。

  我国在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制过程中,政府的职能也要改变,尤其是对经济的管理,也应由直接管理逐步转变为间接干预。如上所述,很多市场经济国家在运用融资租赁发挥政府职能方面都有过许多成功之举措。但是,我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研究与运用还几乎都是空白。因此,在新形势下政府在转变职能时如何运用融资租赁还是一新课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第四,对比世界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市场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与发达的租赁市场相比,我国的融资租赁起步较晚,租赁市场还处于低级阶段,主要表现在融资租赁结构与形式还都比较单一。而在成熟的租赁市场中,融资租赁可以满足市场经济中的多种需求,除了其最基本的融资功能外,还可在销售、承租人的财务状况、税收及贯彻国家投资导向等多方面发挥作用。而我国在这些方面还都比较欠缺。

  96年6月27日发表的由世界银行专家撰写的题为《从计划走向市场》的报告;对中国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金融体系提出了如下的建议,减少计划分配信贷的做法,实行合理的存贷利率,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报告特别明确提出“就转轨时期而言,证券和风险投资基金以及简单的租赁安排,特别适合转轨时期的融资需要,应予鼓励"。所以,,融资租赁必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中国金融、技资等体制改革的完善,,融资租赁交易以其自身的优势,。今后,中国应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实际的,融资租赁与国家产业政策相配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毋庸置疑,,融资租赁经营环境的日益完善,中国融资租赁业也必将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文作者:史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