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向丈夫索要10万贬值费女人再婚贬值吗民事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13 16:28:15


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导语:南昌一女子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向离婚丈夫提出要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此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有的网友称“女人离婚后肯定贬值,这是客观现实”,另一部分网友称“不存在贬值一说,这是无稽之谈”。对此,你的观点是?
妻向丈夫索要10万贬值费 女人再婚贬值吗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因担心离婚后自己“身价”贬值,择偶条件下降,南昌女子万芬(化名)向要离婚的丈夫提出要求:初恋、初婚都给了你,如果再婚,我难找到好对象,所以你得赔偿10万元“再婚贬值费”。
据介绍,万芬和丈夫张某都在南昌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二人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次年,女儿来到人间。由于单位效益不景气,张某在2001年辞职下海,自己创办了一家房屋装饰公司。之后,南昌市房地产火爆,这也给张某的公司带来了较好的收益,公司从小作坊式发展到如今拥有数十位员工的上规模公司。
然而,离婚诉讼状,要求和妻子万芬离婚。张某认为,从2004年开始,由于生意繁忙,夫妻之间缺乏交流,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和打架,无奈之下他搬到公司居住,但万芬又跑到公司大闹。之后,他彻底从家中搬了出来,夫妻二人长期分居。张某提出,多年来夫妻分居,缺乏感情交流,夫妻间感情已经破裂,。
在得知丈夫向自己提出离婚诉讼后,万芬做出一个惊人举动,她提出: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平分之外,丈夫还得支付10万元“再婚贬值费”。万芬认为,丈夫现在有钱了,再婚还可以找到很好的女人,而自己结婚10年,青春都耗在丈夫和孩子身上,如果再婚,就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
据了解,日前,万芬请律师着手收集自己是初恋、初婚就嫁给了丈夫张某的证据,以及社会各界对离婚后女人再婚贬值的评价。,“再婚贬值费”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不得而知。
网友评论:
正方:女人离婚后肯定贬值是客观现实
新浪河北网友:客观地说,就目前中国人的价值观来看,离婚又生育过的女人确实不容易再嫁了,而同等条件的男人则要好得多的多,这是个现实问题,她这么做也是出于对现实的无奈,不能怪她。
新浪广东梅州网友:经过我的长期研究发现,成年男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不断的增值,相反女人短暂的芳龄过后就开始不断的贬值,因此,建议广大女性朋友们,在结婚前擦亮自已的眼睛,你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男人,你们到底配什么型的男人,你们到底需要男人的什么,不要整天异想天开,不要整天生活在幻想之中,男人不是那么好上钩的,多多关心一下旁边那个默默照顾你的男人,或许他才是最适合你的男人。
新浪上海网友:合理。婚姻对女人来说是赔本买卖,时间越长,女人越被动。而男人到了40岁还是黄金年龄。
新浪网友手机用户:应该赔!做一个带孩子的家庭主妇的确不易,离婚的就更难,这也是现实所迫,应该让男方赔!
反方:不存在贬值一说是无稽之谈
新浪吉林长春网友:中国很奇怪,提出离婚就像犯了罪!离婚就一定是女方吃了亏,要赔偿什么折旧费、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要赔偿呢?试问找到一个成天无理取闹的女人,动不动在家闹、到公司闹,难道男人就一定要一直忍受下去,?拿自己下半生来陪伴一个泼妇而不能抵抗?过自己的生活,只要心中无愧就大胆去做吧!
新浪山东青岛网友:男人也好说我的青春也浪费在你那儿啊,离婚后谁好找配偶,那不能看整个社会,他们是独立的,你敢打包票那男的找女人就好找吗?
新浪江苏网友:据理讲,不应该给,你就是不结婚依然会贬值,一个人的价值和结婚离婚有关系吗?这个女人真是无耻,难道结婚这十年她只有付出没有回报?难道所有的女人结婚都是付出?
新浪上海网友:女人一边号称自己是半年天,不管有没有能力也要跟男人争天下;一边又把自己当成商品,出嫁时明码标价,现在离婚时又来个折旧费,真是滑稽。既然男人把女人当商品买来(是女人自认的),那这件商品男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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