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法释义之二

发布时间:2019-08-15 13:25:15


  核心内容: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关于法条的释义,小编为您搜寻最全面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建国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的评定、晋升管理工作。50年代,就着手起草了《国家卫生技术职务和职务晋升暂行条例》。60年代,制定了《卫生技术人员职务名称及晋升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和该条例的实施细则、晋升考核办法。70年代,制定了《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试行)》。80年代,制定了《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牛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若下问题的意见》。我国虽然制定了《医师法》,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但是,它与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制度的目的、功能并不相同,二者不能互相代替。

  医师资格制度是规范医务人员行医的最低标准,即凡是达到这个最低标准的医务人员都可以单独或者在别人指导下行医。至于医师的知识、技术水平的高低、所负责任的大小并没有规定。而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制度就是确定医师的医学知识、技术水平的高低和责任大小的问题。另一方面,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制度上要是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责任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适应社会对医疗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因此,从根本上说,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发挥的是奖励功能、创造功能。

  医师的技术职称主要是指医师所掌握的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术水平的高低,侧重于医学知识和理论。医师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任职的基本条件。医师的技术职称根据业务性质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医疗防疫人员的技术职称,包括丰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住院医师)、医士(助产士)、卫生防疫员(妇幼保健员)。二是药剂人员的技术职称,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剂师、药剂员。三是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包括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四是其他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包括主任技师、副主认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十、见习员。医师的技术职务分为:一是主任医(药、护、技)师,二是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三是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四是医(药、护、技)师。五是医(药、护、技)士。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虽然在名称上有相同之处,但是区别在于:一是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规定的条件不相同,例如主任医师,如果是作为一个技术职称,只要求医师掌握一定的医学理论知识、技术、实际临床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即可。但是,作为一个技术职务,就不仅要求具有一定的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实际经验和科研能力,而且必须要有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二是医师的技术职称和职务所负责任不同。技术职称只是技术的级别,并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技术职务必须承担一定的职责。因此,《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专列一章岗位职责。至于负有何种责任,,如(79)卫药字第983号、(81)卫药字第10号、(82)卫医字第10号、(83) 卫防字第61号。以上是二者的主要区别,其他区别还有评定的组织、程序、方式等。

  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释义】 本条是关于医师与医师协会关系的规定。

  医师协会是由医师组成的对自身进行监督管理的社团组织。在各国的医师管理体制中,医师协会是医师执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织机构。各国具体的国情不同,医师协会的权力和作用的大小也不一样。在英美国家,医师协会(公会)的权力、作用举足轻重,无所不包;在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医师协会的权力、作用比较弱小,但也是不可或缺的。考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医师执业管理制度,可以从中发现,医师协会是伴随着医师行业管理制度的产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并在医师行业中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各国(地区)医师协会的性质、地位、产生方式、作用各有其特点,但它在促进团结,联合全体医师,对全体医师进行自我管理方面的功能是一致的。

  我国在制定《医师法》时,一方面考虑到随着机构改革,同家机关职能发生了变化,,医师协会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另方面在借鉴世界各国(地区)医师执业管理的经验基础上,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协会制度.、医师是否必须加入医师协会,世界各国(地区)规定不一,有的规定必须加入,如我国台湾地区的医师法规定“医师非加入所在地医师公会不得执业”。本法实行自愿原则,将是否加入医师协会的权利交给了医师本人。

  我国的医师协会在医师执业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对医师实行行会管理。参照律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逐步实行医师行会管理制度,包括专科医师注册等。二是总结、交流医师工作经验。三是利用协会组织技术力量对医师进行在职技术培训。四是进行专科医师资格认定。目前,大多数国家专科医师资格的认定均南医师协会组织。五是组织医师开展对外交流。六是保护医师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代表医师对损害医师执业的行为(如司法系统不公正的判决、行政机关不公正的处罚以及打骂侮辱医师的行为等)进行交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