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引起的补偿纠纷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29 17:51:15


一、案例经过  

2007年,XX镇XX村XX厂由于经营不善,效益不好,企业面临倒闭。企业XX名员工面临着下岗,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问题一时难以落实。由于企业无法满足员工的补偿问题达成一致,致使员工反应激烈,。  

2008年X月X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到XX厂了解企业倒闭后的情况,并听取了职工代表的意见,同时到劳动局询问政策法规意见等,为成功召开调处会议做了全面、认真、细致的工作。  

X月X日,召开了第一次调处会议,由镇政府、劳动局、XX村、企业法人代表、职工代表等XX人参加。会上职工代表提出的经济补偿意见、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问题,职工代表要求养老保险从2003年开始算起,至2007年,5年补偿费为12000元。对此劳动局同志作了认真的解释和问答,镇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都发表了各自意见,要求按国家标准补偿,并定于X月X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就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协调。  

2008年X月X日,召开第二次协调会议,经过协调,双方就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达成一致意见:一、经济补偿问题: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经济补偿。二、养老保险问题:根据工作年限、补偿标准、补偿时间等进行经济补偿。三、社会保险问题:根据补缴起讫时间、补缴方法等进行经济补偿。最后,双方在以上三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调处达成圆满成功。  

2008年X月X日,企业和职工代表就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问题共同签订协议,并在协议书上签字,使一起由企业倒闭问题引起的矛盾得到成功调处。  

二、案例分析  

1、根据《劳动法》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虽不属于规范的劳动关系,但我国现行政策将事实劳动关系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畴。根据以上条例,该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不得不终止,是基于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而非劳动者过错造成的,因此该企业职工,只要和该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不管有没有签约,都可以向该企业要求经济补偿。经过统计,共有XX名职工具有补偿资格。补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经过双方协商,补偿金被定在XXX元/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不能超过12年,因此本次补偿的最长年限为12年。  

2、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8修正)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规定,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养老保险。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后经过协商,对不再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偿,最后协商为每月XXX元,即5年XXXX元。  

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男性凡在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最多延缴5年。根据规定,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职工,我们督促企业在规定日期内补缴完。  

4、对于不符合补偿条件的困难职工,可以通过民政途径向我们提出困难救助,我们根据《XX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经过核实后给予救助。  

三、启示和思考  

这件事回顾起来实际上并不是什么棘手的事,在召开了几次协调会后就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其中反应出来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企业制度规范化不够,没有建立工会,,说明我们的工会建设还没有跟上。职工的法制意识不够强,很多职工当初根本就没有合同概念,要求赔偿的金额也是自说自话,这说明我们的法制宣传不够深入。事情不复杂却闹到了市里,,说明我们的稳控工作做的不够到位。  

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以后工作中去改进。在发现不足的同时,我们也从成功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总结了不少经验获得了不少启示。  

1、深入调查、

在这件事件发生后,我镇调解委员会做好上下联动,通过“上有政策”去实现“下有对策”。首先去了劳动局等部门走访,通过对专业机构部门的走访,了解各类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做别人工作之前先做好自己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好了基础。接下去再深入到企业和职工家中进行调查走访。通过上下联动的深入走访,首先,掌握了情况,从各个角度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掌握了与事情有关的法规政策。同时,在对企业和职工的走访交流中,探出了各自心中的底线,心中有数了,就更容易把握分寸了。其次做好了宣传稳控。我们在走访的同时,带去了法律政策,在听别人讲的同时也向对方宣传了法律政策,让别人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了,避免了无理取闹。第三、通过走访可以搞好群众关系,提升政府形象。多次深入的走访以及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获得了企业和职工的一致好评,以解决矛盾为最终目标的态度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拥护,为做好协调人打好了基础。  

2、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是消除双方疑虑的有效方法  

这件事的解决过程总体比较顺利,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掌握了充分的法律政策,在协调过程中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起初职工要求给予XXXXX元/5年的养老保险一次性补偿。这种漫天要价的要求当然无法得到企业的赞同,而双方的矛盾就主要集中在补偿金额问题上。作为协调者,我们既要为老百姓着想,又要顾及企业的难处,要让双方都觉得公正,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拿得出政策,拿得出法律,用法律的天平来权衡。我们把法律和政策讲解给群众和企业听,再加上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双方都觉得我们没有在偏袒对方,因此得到了双方的理解。在气氛得到缓和后,再促使双方对补偿金进行协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职工要求和企业能力进行调整,直至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也就是最终的XXXX元/5年。  

3、讲究方法、拓展思路是解决各类问题的重要基础  

凡事都要讲究方法,方法是效率的保障、成功的动力。在处理来信来访这类事件中,我认为一定要讲究诚、准、快三个字。  

“诚”,就是以真诚的态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诚意去解决问题,把群众的事当着自己的事,做到“心思放下去、身子沉下去”,踏踏实实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以实际工作态度来取得来信来访人员的支持和理解。  

“准”,就是要善抓突破口。对事,尤其是疑难问题,要会分析案情,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找准突破口再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对人,尤其是主要人物,这些人最难啃,但往往又是突破口,劝好稳牢,如果工作做好反过来为我所用的

话那就会事半功倍。  

“快”,就是快刀斩乱麻,要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要做到“快”,前提是信息要灵,发现苗头之后不要犹豫,立刻处理,不能因为事小而不为,森林大火往往来源于星星之火。  

4、善于总结、弥补缺陷是防止再次发生的根本保障  

,要从每一件事情中吸取教训,吸取经验,取长补短才能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即使发生也可以更及时有效的得到解决。XX村这件事情让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于是我们加大了企业工会的建设力度,新建了近XX家企业工会,新增工会成员达到了近两千人。加大了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完善了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警信息网络,提升应急预警知晓率。加强了法制宣传力度,开展 “XX”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图片,开展了“XXXX”法律援助工作。吃一堑长一智,做好总结,弥补不足,从根本上遏制类似事情的发生,从方法上积累更多解事之道,把执政为民充分体现在为民解困上。  本文来自文书文秘网_免费的文秘网、范文网、论文网 www.5151do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