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43年的官司如何了结?

发布时间:2019-08-28 15:12:15


  43年前,出生仅26天的晓杰(化名)因患腹泻被送入上海某医院治疗,因护士护理使用的热水袋漏水,导致晓杰左手被烫伤落下残疾。43年后,晓杰起诉,要求该医院按9级伤残赔偿各类费用204万余元。日前,。

  刚出生就受伤

  1966年初,来自河南郑州、出生仅26天的晓杰,因腹泻被家长送去上海某医院治疗,由于医院护士护理不当,导致晓杰左手受伤。1979年晓杰曾与该医院进行交涉未果。2007年,晓杰再次到该医院要求赔偿,并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结论为晓杰左手因灼伤致损伤,左手食指、中指、环指截残、缺损,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之规定,评定为9级伤残。

  今年6月,,身处襁褓之中的他遭受如此灾难,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性格变得孤僻,给他此后的学习、生活、婚姻、工作等均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他说,44岁的他就经历了4次婚变、两度自杀,求学就业均受到了限制,还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创伤,提出要求该医院赔偿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从就业至今与同年大学生收入差额47.52万元;从2010年至他73岁期间的就业收入损失57.4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母亲退休金损失16.1万余元及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他儿子精神抚慰金8万元及保留今后治疗费45万元的“天价”赔偿。

  医院自愿赔偿

  法庭上,晓杰出示了当地相关单位的证明,证明了他一家4口人均靠他的工资生活,因手指损伤未能上大学,月收入与同年大学生收入有差距;证明他因残疾等原因导致婚姻破裂并受刺激自杀等证据。医院辩称,1966年初晓杰在医院治疗时,因护士护理不当热水袋漏水将他的左手烫伤,但该事实发生距今已有44年。而晓杰的起诉早已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已丧失胜诉权。再说,晓杰主张的部分赔偿与侵权行为间缺乏法律上因果关系,赔偿项目均不在法律范围之内。

  庭审后,调解,医院方考虑到晓杰主张权利早已超过时效,但根据晓杰的残疾状况,同意自愿赔偿12万元。

  体现社会扶助

,由于晓杰受伤经历了我国较为特殊的历史时期,在民法通则及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等规定中,明确了在民法通则实施前,民事权利被侵害的诉讼时效为20年;民法通则实施后,,起算时间为198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