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苦等输血11小时死亡

发布时间:2019-08-18 14:29:15


6月6日,年仅25岁的宿松小伙陈志宏因失血性休克死亡。一天前他因消化道大出血到宿松县中医院治疗,急需输血,然而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9个多小时后,他才首次输上血,其间,他在病床上6次呕血、5次便血。

死者大姐陈秀珍说,住院时院方表示,要有家属先献血,才能给患者输血;而院方在医患双方签署的沟通记录上表示,当地采取互助献血政策。事情是否真如陈秀珍所说?昨天,记者来到宿松县进行了调查

回到医院,我给医生下跪,求他们救救我弟弟。我说,你们有血先给我弟弟输上,他还年轻,欠你们多少血,我们还你多少血,加倍地还。然而医生表示他们也没办法,因为医院没有备血。

消化道出血住院

今年25岁的陈志宏,大专毕业后在宿松县从事电脑销售工作。他结婚不到半年,妻子已有4个月的身孕。

6月4日早上,陈志宏吃完早餐后,突然出现呕吐症状,当时陈志宏未在意,下午陈志宏再次出现呕吐。

宿松县中医院住院记录显示,陈志宏呕吐物为咖啡色液体,6月4日总计呕吐4次,量约500毫升左右,伴解黑色稀便一次。

6月5日凌晨1点多钟,感觉头昏、心慌、乏力的陈志宏被家属送到宿松县中医院就诊。

经宿松县中医院初步诊断:陈志宏上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贫血。

急需输血要先献血

由于病情急重,6月5日凌晨3点多,宿松县中医院向陈志宏家属下了病危通知书。

陈志宏的大姐陈秀珍昨天告诉记者,值班医生当时告知,病人急需输血,但医院无血,县卫生局规定,必须先献血后输血。

“我们当时哀求医生先给我弟弟输血,但是医生说上面有规定,宿松县实行互助献血制度,病人或者家属没有义务献过血,血站不会提供血液,就不能给病人输血。”陈秀珍说,弟弟出身农村,从来没有献过血,其家人也没有献过血。

为了抢救陈志宏的生命,6月5日凌晨4点多,陈秀珍夫妇赶往宿松县血站献血,但血站大门紧锁,敲门、喊人无人应答。

陈秀珍说,“回到医院,我给医生下跪,求他们救救我弟弟。我说,你们有血先给我弟弟输上,他还年轻,欠你们多少血,我们还你多少血,加倍地还。然而医生表示他们也没办法,因为医院没有备血。”

此时,失血过多的陈志宏已经意识模糊。

首次输血等了11小时

6月5日早上7点多,陈志宏的父亲、大姐二人再次赶到宿松县血站去献血,但因年纪大、严重贫血,父亲和大姐被拒绝献血。

一直到上午10点多钟,陈志宏的二姐夫和堂叔献了400毫升血液后,才拿回了400毫升的血。

但400毫升的血,对于陈志宏来说已是杯水车薪。医生通知家属,还要献血,越多越好。

于是,陈秀珍又找了丈夫的哥哥献了400毫升,家中亲属多在外地打工,担心血不够的陈秀珍又找熟人花钱买了血。

6月5日中午12点多,陈志宏终于第一次输入了400毫升的血液,此时距离入院已有11个小时。

在宿松县中医院危重病护理记录上,记者看见陈志宏在住院等待输血期间,共发生6次呕血、5次便血,出量达1115毫升。

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6月5日18时,陈志宏再次被输入200毫升血液,但此时病情已严重恶化,陈志宏上消化道大出血、失血性休克、肝昏迷,生命垂危。

当晚,陈志宏被紧急转往安庆市立医院抢救。

6月6日凌晨,陈志宏被宣告死亡。

安庆市立医院消化内科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陈志宏死亡原因:失血性休克。

陈志宏大姐陈秀珍表示,陈志宏在入院11个小时、病危通知书下达近9个小时,病人家属“互助”献血之后,才得以输血。这直接导致陈志宏没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治。治病救人,筹集血液应该是医院的事情,为什么一再要求病人家属去想办法筹血,而不是通过医疗机构之间调血?

慢诊实行互助献血

在宿松县中医院6月5日的一份医患沟通记录上,记者看到院方在患者入院拟采取的处理措施上注明:“患者严重贫血,随时危及生命,必须立即输血治疗。因为我县采取互助献血政策,这样给患者及时输血治疗带来了一定困难,所以必要时同意转院。”记录上,患者家属和医师均签了字。

院方称目前压力很大

在宿松县卫生局,记者拿到了一份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我县2010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全面执行互助献血制度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要实行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所有临床慢诊由家庭成员、亲友或所在单位职工进行互助献血。为严格控制临床用血量,做到科学、合理用血,所有临床用血均应由献血办统一审批,慢诊用血一律先批后用,急诊用血实行报批,县献血办要严把用血审批关,严禁输人情血、安慰血。”

昨天下午,宿松县中医院施副院长说,医患双方正在就此事进行协商,他们压力很大,现在不想再说此事。

目前,宿松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已经成立由司法、卫生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协调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