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孕妇产后大出血死亡家属质疑院方疏于抢救

发布时间:2019-08-17 04:05:15


  39岁的孕妇罗永平在顺德区某医院产下4.2公斤的男婴,不久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认为孕妇之死是院方疏忽所致,要求医院支付25万元赔偿金。院方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既然双方对孕妇的死因有争议,我们建议家属通过尸检确定责任。”顺德区卫生局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彻底调查

  家属质疑院方疏于抢救

  直至昨日,四川人小东还对婶罗永平的死十分悲痛:“顺利产下男婴后,谁知道会突然大出血!”小东告诉记者,本月10日罗永平因待产入住该医院,并于12日凌晨2时进行剖宫产术,产下一8斤4两的男婴,一家人也因此舒了口气。

  术后数小时,罗永平被推回产房后向家人示意腰疼,经家属检查后发现她身下的床单渗出了大量血液。

  “为什么是我们发现她术后大出血通知医院呢?医院知道她是高龄产妇就应该对其身体进行密切检查啊!”小东对此表示费解。家属最终认为是院方疏忽导致孕妇死亡。

  院方声明抢救了30小时

  该医院医政科负责人对此说法完全不同:“术后院方护士每隔半小时对产妇身体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记录,院方是及时发现并及时抢救了患者。我们动用了顺德、禅城、广州三地的医疗力量,抢救了30个小时。”

  据介绍,当天凌晨4时护士发现产妇出现轻微出血,到5时许出血量已达600ml左右,院方立即采取止血、加强子宫收缩、补充血容量、输血等抢救措施,同时请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急会诊协助救治,但患者依然不能止血。手术后孕妇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至13日16时院方宣布患者临床死亡。

  该名负责人表示,经诊断产妇患有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就是这个在医学上惯称为“DIC”的病种,导致孕妇最后抢救无效死亡。院方将诊疗经过进行回顾,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凝血功能障碍产生的并发症引起的。

  双方对责任认定意见不一

  记者获悉,本月14日下午,院方及家属代表就此事进行商谈,家属认为该事件属医疗事故,提出医院要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院方则向家属解释了病情及治疗经过,同时告知家属如对患者的诊治过程及死因有异议,可对死者进行医学鉴定,以进一步明确死因,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是否为医疗事故。

  直至昨日下午截稿时,院方及家属双方在责任认定和是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上仍不能达成共识。家属拒绝尸检,要求医院支付25万元赔偿金。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记者/陈芷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