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结婚证闹“婚变”很揪心房产分割

发布时间:2019-08-28 05:47: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引子:
今年10月,,此次大会将是一次集中展示我市妇女发展成就,提高妇联组织影响力的大会。借此契机,,,以问答的形式,就妇女权益保护中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案例:
市民黄小姐来电:
我的朋友今年28岁,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某。不久两个人按传统仪式在村里办酒席结了婚,并生下一个女儿。最近,我朋友看到张某和另一个女人举止亲密,就上前质问,谁知张某说,反正没有和我朋友办结婚证,他要和哪个女人在一起都可以,还让我朋友和女儿搬出他家。我朋友很苦恼,她该怎样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专家分析:、广东国源岭东律师事务所曾爱东律师指出,本案男女双方虽按习俗经过提亲、送聘、摆酒席并举行结婚仪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女,但因没有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双方实际上并未确立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是同居(tongju)关系。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有上述情形的,按同居(tongju)关系处理。
相对于夫妻关系来说,建立同居关系的男女,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不受《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规定的约束;也不享有该法规定的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相互继承遗产、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权利。
就本案而言,最好让你朋友自己想办法或者通过当地村委会、妇联组织等机构帮助,劝说张某回心转意,重归于好,双方尽快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确立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双方没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对同居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所生的子女,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按各自享有一半的原则分割。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按赠与关系处理,归受赠与方所有。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月固定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若张某要与你朋友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定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及抚养费承担、探视权行使等问题。
本报记者 郭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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