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婚同居购置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离婚 财产分

发布时间:2019-08-29 15:30:15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黄河律师:

2008年,李某和我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并迅速坠入爱河。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感情迅速升温。半年后,李某出资2万元、我出资8万元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fangzi)。2008年10月,我和李某因感情恶化并分手。经过相关机构评估,当初一起花10万元购买的房子(fangzi)已升值为20万元,我们应如何分割房子?读者 刘先生

刘先生:,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因此,你和李某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对房子的价值,应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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