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女子生下无臂儿状告医院索赔237万多元

发布时间:2019-08-10 04:38:15


  射洪县人民法院16日开庭审理

  5次B超没查出无臂儿 追踪

  16日下午,射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生下无臂男婴的李红梅状告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案。

  去年11月18日凌晨,李红梅在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生下一名无臂男婴,取名蒋天建。胎儿出生前,李红梅在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了5次胎儿B超检查,医院给出的检查结果均显示胎儿正常(成都商报曾报道)。

  李红梅及其家属认为,生下没有双上肢的严重畸形男婴,医院方存在严重医疗损害过错,遂将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377332元。

  原告李红梅及其家属在庭上称,5次B超检查,均未能检查出婴儿缺陷,致使他们失去了中止妊娠的机会,他们不得不永久承受孩子身有缺陷的痛苦,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的误诊剥夺了其优生优育选择权、知情权,存在诊断过错。要求医院赔偿蒋天建残疾生活费、终身依赖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用具费和康复费等共计2377332元。

  “医院没有任何过错,请人民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射洪县妇女儿童医院辩称,蒋天建上肢残缺是罕见先天性疾病,和医院的诊断结果无因果关系。由于婴儿双上肢缺陷检查是全世界超声产前检查难点,查出概率非常低,目前全国都没将双上肢缺陷列为检查内容。(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