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阳光医院被吊销执照后“变身”振新医院

发布时间:2019-08-15 02:17:15


关于陈绍华与昆明振新医院医患纠纷一事,西山区卫生局已于11月24日将此案件移交昆明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天时间过去了,饱受煎熬的患者陈绍华焦急等待着鉴定结果。15日,记者再次来到西山区卫生局采访调查进展。

西山区卫生局医政科陈龙等工作人员介绍了调查进展:现在医疗鉴定仍在进行中,按照流程,受理后45日内,相关机构将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从昆明振新医院提供的医疗文书上的签名来看,执业医师刘庆华参与指导了3次手术,执业助理医师王娟参与了第一次手术。但是,陈绍华十分肯定她在振新医院进行的3次人流手术均是由不同医生执刀。而在她提供给记者的病历中,第一次手术只有王娟的签名。

在其中两次手术文书中,记者发现刘庆华的签名笔迹有很大区别,一个签名十分清晰,可以轻易辨认出“刘庆华”3个字,而另外一个签名则潦草模糊,根本无法确认是什么字。当记者提出两个签名差异过大的疑问时,医政科工作人员立即将医疗文书拿走,不允许继续查看。据了解,在这起医疗纠纷中,包括客观病历(生病体征、症状等)、主观病历(医务人员对疾病的判断、病程记录等)以及特殊检查(B超、X光)等医疗文书大部分均由院方保管并提供。

此外,《风雷说法》栏目记者还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昆明振新医院的前身是昆明阳光医院,两家医院的地址、法人代表完全一样。在中央电视台、新浪等网站上可以找到关于央视《生活》栏目于2005、2006年播出的,名为《阳光下的罪恶》、《阳光医院一错再错》两期节目,曝光了昆明阳光医院非法行医超范围经营、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2006年3月,昆明市卫生局对阳光医院作出了“罚款6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阳光医院虽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也在2007年被驳回。此外,从昆明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和《西山区卫生机构登记注册书》来看,两家医院从地址(昆明滇池路田家地219号)到法人代表(张英品)的信息都是完全一样的。

据了解,在阳光医院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医院法人张英品的女儿就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成立了昆明振新医院,新医院继续在老医院的地点行医执业。此外,是外科专业也给患者治疗过眼疾的医务科长韩登荣,门诊办公室主任李家珍等人仍然留在医院服务,只是韩登荣的职位换成了外科主任。而在昆明振新医院开业至今的3年时间里,张英品在医院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还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3年后的今天,他不仅依然稳坐院长之位,昆明振新医院的法人也已经变更为“张英品”。一位匿名读者打入热线说:“我以前就在阳光医院看过病,阳光医院和振新医院根本就是‘换汤不换药’。”

目前,昆明市卫生局、西山区卫生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记者也将继续追踪报道。(昆明日报 记者布婷婷报道)

(来源: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