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投诉

发布时间:2019-08-22 01:11:15


  对于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有时候进行投诉就可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了。简单的说医疗纠纷的产生往往是少部分医院由于医生、护士的失职导致的医疗事故。这个时候双方之间就一定会有争执而产生一系列的纠纷。那么,医疗纠纷投诉有哪些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医疗纠纷投诉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三者而言,公开是公正的保障、公正是公平的基础。公平首先体现在医患双方在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没有额外的特权。

  2、利与义务的统一

  二、患方投诉程序

  1、投诉渠道,患者及其家属(以下简称为“患方”)对医疗过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与临床医师及科室领导沟通,也可以向门诊部、医务科、院办、党办等职能部门,以及院领导投诉。临床科室或职能部门接到患方投诉后,根据患方投诉内容可进行相关简单处理。复杂或争议较大的医疗纠纷,应及时向主管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为“职能部门”)移转相关材料和投诉信息,使医疗纠纷进入规范的处理程序中。

  2、投诉方式,患方的投诉方式可以是口头或者书面,如:面谈、电话、。投诉电话4505409(工作时间内)

  3、投诉接待时间,患方投诉一般应当在工作时间内,由相关职能部门接待,特殊情况在工作时间外,由医疗机构指定部门或总值班接待。

  4、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5、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6、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7、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8、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9、,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陪同。

  10、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医疗纠纷投诉基本原则一般是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了投诉的正确性。而且患者的投诉方式有很多,可以选择口头或者是书面上的投诉。患者必须在相关部门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投诉,投投诉后有关部门要先进行调查,对患者进行调解,听取患者的建议。患者最好能接受医院的赔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三、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投诉是为了让执法部门更加全方面的考虑去做出决定,做到公平公正。对于一些不严重的事故来说我们要充分保障好受害者一方的权益。当事人也应该积极对违法现象进行投诉和申述。以上就是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医疗纠纷投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