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与糖尿病

发布时间:2020-07-03 06:55:15


正常人体内的糖代谢,主要是胰腺分泌的叫做胰岛素的激素来进行代谢和调节的当妇女怀孕后,了适应胎儿生长发育的需求,身体的各系统和器官发生了一系列生理性变化,加之体内其他激素影响,如:胎盘生成素、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素等内分泌激素的增加,而些激素对胰岛素又具有拮抗作用。因此,妊娠后体内胰岛素需求量随妊娠进展而逐渐增,当这些变化超出正常范围时,胰岛功能受损并表现为对葡萄糖不耐受,糖代谢发生紊乱,致使体内的糖增多。若血糖值超过正常范围称之为妊娠期糖尿病。
孕妇患有糖尿病可分为“妊娠期糖尿病”与“妊娠合并糖尿病”两种类型。者是指患者在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糖代谢异常,而后者是在原有的糖尿病基础上妊娠或者妊娠前为隐性糖尿病,在怀孕后发展为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多发生在妊娠中期,因为此阶段是胎儿生长、发育体重增长较快的阶段,其特点:往往空腹血糖值正常,而服用75%葡萄糖或餐后血糖超过正常范围,也可发生特有糖耐量异常。对此类型患者,可不用药物治疗,进行饮食控制。通过体重、身高测算出患者所需的热量,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用量。既保证了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又能满足孕妇每日热量消耗用量。一般的患者通过饮食控制,血糖可降至正常范围。但对于此类型重症患者,需要加用药物胰岛素治疗。患者分娩后,血糖多数能恢复正常,但是仍有40%左右的人于5~10年后转为糖尿病。患者得病,多与年龄、体重(肥胖者)家族史、吸烟及不良饮食的习惯等因素有关。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婴危害极大,必须引起重视。妇女若患有糖尿病,想生孩子,应在怀孕前使用胰岛素治疗控制血糖值,恢复正常半年后再怀孕,这样对母婴危害较小,比较安全。当怀孕后必须在专科医生的严密观察下进行,减少对母婴的危害。糖尿病对母婴危害大,当患者在妊娠晚期时,多发生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浮肿、高血压、蛋白尿三大症状。易发生早产、子痫、胎盘早剥、胎膜早破等,产时子宫收缩无力,造成产程延长及产后出血。由于长期血糖持续增高,胎儿在高血糖状态下易发生巨大儿(体重在4000g以上),还可造成死胎、死产、新生儿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增加了新生儿死亡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