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了私了”之外出现第三条途径:“司了”

发布时间:2021-03-15 16:03:15


  新商报记者王俊

  昨日上午10时,走进位于杏林街的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时,患者张女士的丈夫还眉头紧锁。长桌对面,一位医院代表也表情严肃。一小时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火药味”消散,张女士的丈夫和院方代表握了握手,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大约一周后,患方将拿到5万元赔偿金,这也标志着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第10例纠纷调解成功。从今年1月初成立至今,医调委接待了大量来电和来访,记者探访中发现,其中有些案例中蕴藏着对医患双方都有益的警示。

  一年来,共调解处理11起医疗纠纷,结案10起,一起正在调解中,11起纠纷中,患者家属提请的赔偿金额总计99万余元,最终经调解达成的赔偿金额为68.9万元。

  第三方介入增加信任度

  60岁的董发林是一位退休法官,如今担任医调委主任,这5个月来,他和9名工作人员一起为扮演好“医患缓冲带”角色而忙碌着。在医调委出现之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由卫生部门主持调解,患者家属寻求官方途径进行解决,称之为“官了”;二是司法途径,此为“司了”;三是“私了”,即医患双方自行协调解决。“官了”在患者家属看来,作为医院的主管方,卫生部门主持调解纠纷,家属免不了担心“亲亲相护”;而“司了”要走司法途径,司法程序时间比较长,对医疗机构和患者家属来说耗时耗力;“私了”,医患双方面对面直接调解,可一些矛盾被进一步激化,或者出现了“医闹”,对医患来说都“伤元气”。

  记者了解到,大连各医院每年发生需要赔付的医疗纠纷总计在500例左右,今年,大连在东北地区率先启动了第三方调解机制。董发林说,“目前,医调委属于在司法局备案的民间组织,对医患双方实行全程无偿调解。从被调解人眼中我们看到了"信任",因为作为第三方,我们始终站在公立的立场。”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得到一定释放,经过疏导后的心平气和才是解决问题的好状态。昨日,在调解现场,针对一起案例,调解员用诚恳的态度提醒患者:要相信医方的专业水平,并理解手术存在各种风险可能,同时也提醒医方,患者并不掌握医学专业知识,心情也急迫,应该给予充分的理解和耐心的解释。

  以闹解决问题结果并不如愿

  一名患者在外科手术中意外死亡,患者家属带着30多人到医院,捧着遗像在医院内哭闹,这是记者不久前在大连某医院门诊大厅看到的场景。以往有些民间说法,面对纠纷,医院会“小吵小赔,大吵大赔,不吵不赔”。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患者家属到医院大吵大闹,甚至找到"职业医闹",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医院往往也有抵触情绪,解决结果反而不好。”在董发林看来,医患之间的良好沟通特别重要,以“闹”来解决问题,可能拖延了处理时间,有的家庭也陷入了疲惫的纠缠中,经济上也不能尽快得到补偿。

  从一些案例上看来,跟医院“撕破脸”形成“医闹”情况的,也给调解增加了难度,由于闹出了不良影响,患者一方的“占理”反而显得弱了。还有的案例由于闹到非走司法程序不可的程度,耗时较长,诉讼费用高昂,得到的赔偿却并没有接受调解的多。“互谅互让”,董发林一直在强调这四个字,他认为,医调委的角色就起到了这样一个“缓冲带”角色,增加两方的沟通。

  要价合理

  更易解决纠纷

  要点提醒

  董发林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字,医调委成立一年来,共调解处理11起医疗纠纷,结案10起,一起正在调解中,11起纠纷中,患者家属提请的赔偿金额总计99万余元,最终经调解达成的赔偿金额为68.9万元。

  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在初接到纠纷时,医患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常常相差很大。在一起纠纷中,患者家属要求医院赔偿25万元,最后实际赔偿金额为5万余元。“天价地价”之差,也能反映出一些患者家属对医疗赔偿的认识有误区。

  一位患者在大连某医院做外科手术后,医生发现了患者脏器的粘连,在剥离过程中造成了损伤。在这样需要二次手术的案例里,患者家属就常常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用。但第一次手术中,医生已经为患者解决了主要身体问题,不能全部算在赔偿范围内。另外还有的患方对“精神抚慰金”要价过高,“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的标准提得过高,造成了请求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的情况。经过医调委的公正分析后,患者家属基本上都能接受“调解价”。由于一些调解不必再经过鉴定机构,等待的时间大大缩短,基本上纠纷都能在一个月内解决,处理迅速的案件,1小时内就能达成一致。

  记者手记

  拔牙前,患者没有告知医生自己有糖尿病,医生也没有做门诊病志记录,拔牙后患者创面始终不爱愈合,造成感染,后又因合并其他身体问题,患者死亡;妇科手术中,患者死亡;产妇住院分娩前,胎死腹中……

  这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一些医疗纠纷案例,记者发现,一些纠纷的存在,再次回到“沟通”和“信息不对称”这个老话题。有的案例,往往能避免发生,比如因医务人员的一句不当言论,在患方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当治疗效果达不到患方预期时,患方自然想到医方责任和医疗事故。在医患纠纷发生之后,医患之间的缺乏信任、理解,认识不一、立场不同、不能换位思考也是加剧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

  对于患者来说,出现了纠纷,第一步应该先通过更为公正的第三方进行调解,然后分清责任,该谁承担的谁承担,该谁赔偿的谁赔偿,而不要激化矛盾。国内多城市都推出了“医调委”,这也是今后医疗纠纷的主流解决趋势。

摄影记者张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