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过错是医德和利益的纠葛

发布时间:2019-08-26 13:11:15


文/陶凯龙

据《大河报》报道:南阳一病重老人通过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救护车接诊来郑治病,结果来回大约600公里的路程,被收了5000元“救护转运费”。

市民认为救护车接诊收费太高,被郑州市物价局告知,该收费政府未定价,属“议价”范畴,但省发改委方面认为救护车跨区域接诊收费(不含院前急救)是“政府定价”,标准为“10公里以内20元,超过后每公里2元”。

好一个救护转运费,都说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紧张,看来对于医院而言,一味强调专业医闹造成的医患关系紧张,这回任何解释恐怕无语了吧?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是决定一个人命运与生命健康安全的关键之地。俗话说,人吃五谷杂粮都会生病。生病以后,医院自然是患者唯一的选择,吧自己的生命交给医院这句话一点不足为过。

那么,作为救死扶伤有天使美称的医生又如何做的呢?

通过新闻可以看出来,在当时情况紧急之下,医院工作人员不仅仅没有把医生天职当做第一位,反而用患者做要挟,绑架式要挟,赚取高额的费用,显然违背了道德和法规!违背公平的原则,显然是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就不应该生效。

可是遗憾的是,当地医院和物价局显然唱双簧,认可了这份本来不公平的协议,可见让人心寒的不仅仅是医院,。

医疗事业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其收费明细国家政府部门早有规定,救护车出车急救的费用自然也不可能由医院擅自定价,更不可能是郑州市物价局口中的双方“议价”。那么,既然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只能说明,一些医院和部门显然在牺牲公众利益在满足自己的私欲。

有新闻评论认为:南阳高价救护转运费事件反映出现在国内医疗机构的无情与贪婪,背离了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进一步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和矛盾,,挑战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每当出现医患关系紧张的事件,医疗机构总是会第一时间在公众面前为自己表示冤枉和无辜,即使证据确凿,但是掌握医疗专业技术的医疗机构总是在专业术语上做文字功夫,蒙蔽公众。

从剖腹产赠送缝肛门,到天价医药费,无一矛盾直指医疗机构。

不仅仅患者不理解,公众更是难以理解。作为关系到民生问题的医疗是整个社会的敏感神经,公众在遭遇收取高额医药费和潜规则红包的时候,还要承受一些无德医生的所谓医疗失误,倒霉的患者难道只有任人宰割?

尽管国家加大力度进行医疗改革,包括完善社区医疗以及对基本药物统一价格等一些列举措,但是遗憾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本身。要知道,在当今污染严重,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各种诸如食品危机等不可预测的意外,每个公众百姓都可能是明天医疗机构的患者。

试想,哪一个患者希望自己成为一些医疗机构道德沦丧的牺牲品?要知道那是以牺牲自己生命权为代价的!

医疗机构是公益事业,公益事业也需要经济的支持,在实施医疗行为的时候收取费用,本来无可厚非,但关键的是度,一个合适的尺度。要知道医疗机构首先是公益为目的。

对于诸如医患关系紧张所产生的负面新闻,医疗机构是否应该反思自身是否有违背自身职责和道德的地方?经济利益真的可以大于生命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