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纠纷应遵循法规 过激行为不妥

发布时间:2019-08-24 04:08:15


  幼女医治无效早夭,患儿父亲刺伤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本报昨日报道这一消息后,引起极大社会反响,仅大楚网就有一万多名网友留言热议。

  昨日下午18时30分,大楚网转载本报道的网页上,已有1519条留言,12369人参与。网友观点大致为维护医院及受伤的副院长、。

  腾讯襄樊市网友紫水晶说,,但这个社会是讲法律的。无论如何,,最终害的还是自己。武汉市医师协会会长、市六医院外科教授张应天持同类观点。他认为,主观上每名医生都希望自己的患者治愈,就算有纠纷也应遵循法规制度,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害人害己。

  据了解,武汉市拟在年内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