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回扣的医生没有愧疚,反而有一种荣耀感

发布时间:2019-08-03 21:50:15


  “德不顾,必有邻”,是孔夫子的一句名言,意思是,一个人要是有德行,必然不会孤单,因为会有许多志同道合的人聚集到他身边。可是在山东滕州,一位只是不愿做亏心事的医生,被孤立了。
  
  事情是这样的:,同时还举报医院里回扣成风,于是杨医生不仅遭到了同事的孤立,被领导批为不团结的个别人,还被怀疑有人格障碍倾向。
  
  在这里,道义上的个人选择与面对利益时的集体选择发生了冲突。前者的选择是向善的,后者则选择了顺从潜规则。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何那种向善的选择如此孤立,而“从恶入流”的力量如此强大。
  
  这让我想到了国美案中,对黄光裕判刑时的思量:究竟是个人行贿还是公司行贿:若按前者,罪责更重;论后者,则可轻判。这样的逻辑应该可以解释腾州市中医院里发生的故事。这不仅是简单的法不责众——在国美,若按公司行贿,可以看成黄光裕是为了公司利益而做出了牺牲;而在滕州市中医院,那些拿了回扣的医生,则觉得这是为了单位增收,他们心中可能不仅没有愧疚,反而有一种荣耀感。
  
  把这样的情景放置在医改过程中,便呈现出医生个人、医院、政策或公众利益之间的三角关系。医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当医院存在牟利冲动时,作为医院职工的医生在遵守职业操守与效忠单位之间如何做出抉择?他该维护公众利益还是单位利益?这也验证了前不久医院等事业单位对职工实行绩效考核时我们的担忧:考核的是医生的创收能力还是医德医术?
  
  必要的解决方略当然是恢复医院的公益性质,这已是老生常谈了。然而,滕州市中医院显然是公立医院吧,这样的事情发生再度表明,恢复公益不仅需要口号,更需要切切实实地技术手段。
  
  在这里,除却医院,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医生恢复“医者仁心”的本色,而不是让其随波逐流在潜规则中。我们可否做一个理想化的设计——让每个医生直接对公众负责,而不必被医院左右,也就是说,在行政上,每个医生直接隶属于医疗卫生监督机构或是一个职业共同体,医院只是其行使业务工作的地方。
  
  当然,这样肯定会存在效率方面的问题。最终的解决手段还是在医院,但是当医院的公益化本性不恢复,我们真的不放心把原本有一颗赤子之心的医生们放进医院。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