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逃债后果

发布时间:2019-08-14 02:33:15


  信用卡欠款逃债后果

  信用卡欠款不还,后果会很严重

  很多使用信用卡的人都知道,如果透支消费金额逾期未还,持卡人除了偿还所欠金额,还要支付一笔为数不小的“罚款”。但是不少人并不知道,“罚款”到底是怎样计算出来的?

  记者调查到,信用卡欠款不还“后果很严重”,不仅要缴纳滞纳金,还有罚息(利息)、超限费、年费等,而且这些费用的计息方式是复利,即“利滚利”得,长期欠款不还,会罚得持卡人“吃不消”。

  “罚款”怎样利滚利

  信用卡欠款的“罚息”是怎样利滚利、套牢持卡人的呢?

  据苏州招行客服人员介绍,信用卡欠款不还有两种“罚款”:一是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款部分的5%收取,最低还款额按欠款本金的10%计算;二是罚息,每天按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收取。

  以1万元欠款为例:最低还款额是1万元的10%,即1000元;滞纳金是1000元的5%,即50元;罚息是每天按欠款本金的万分之五收取,即每天5元,一个月以30天计算,罚息就是150元。这样算下来,第二个月的还款本金就涨到了10200元,当月的滞纳金和罚息就以10200元为基数计算,以此类推。

  此外,每年信用卡还要收取年费,一般银行年费标准在80—100元左右,年费也计入欠款本金进行复利计算。

  如果持卡人信用额度只有1万元,欠款计算到第二个月时,欠款总额超过1万,已超过其信用额度,这时他还要被收取超限费,收取标准是超限部分的10%;如果持卡人欠款未还前有提现行为,提现费和超限费都会计入欠款总额,成为罚息的基数。

  这样,一年后还款人不仅要还1万元本金,还要支付以“利滚利”方式算出来的3000元左右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