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买保险有医疗纠纷保险公司赔

发布时间:2019-08-14 18:30:15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困扰患者、医院、社会的一大难题。在原有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中,第三方中立调解机构一直是个空缺,近日,由专业调解员和医生、律师组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正式运作,填补了这一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宜宾医疗机构现在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险,通过保险来规避医疗纠纷的风险。

  一、解决医疗纠纷,成立第三方调解机构

  去年,宜宾市开始酝酿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宜宾市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最终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医患双方之间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宜宾市司法局局长杨发成说,这个独立的机构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巧、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咨询专家库专家,在业务上接受宜宾市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二、推行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医疗纠纷解决难的根本问题,就是赔偿问题。”杨发成说,从全省其他城市推行调解机制的情况看,有的只推行医疗保险,未建立人民调解机制,最终未解决任何问题。有的建立了调解机制,但医疗机构未购买责任保险,使得调解成功的案子没有赔偿保证,最后不了了之。“只有将调解处理与赔偿支付有效结合起来,才能做到调解成功的案子立刻得到赔付,‘案结事了’”。

  杨发成介绍,具体来说,首先,市卫生主管部门引导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凡是涉及赔偿的医疗纠纷,经“市医调会”调解成功后,保险公司以调解结果为依据代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据介绍,目前已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指定保险公司,受理医疗责任险的购买和赔付。

  三、不收取费用,独立运作的第三方机构

  “宜宾市医调会完全是‘第三方’独立机构,运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调解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要求不公开调解等情况的纠纷,可以不公开调解,同时不得收取当事双方的任何费用”宜宾市医调会主任蔡泽兴说。

  宜宾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王雪梅说:“医疗保健机构因医疗行为引发的赔付额2万元以上的纠纷,可通过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进行解决,调解不收取任用费用。”

  “目前,宜宾市内许多医疗机构也开始向保险机构咨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事宜。”杨发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