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2020-03-10 17:55:15


  核心内容:民间借贷相关知识,如何认定借款关系的借款人,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姓名同音不同字,实际出借人是否可以依据该借条主张权利,能否仅凭转账凭证作为依据证明借款并要求偿还等等,就上述问题,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1、问:借条的借款人处既有公司盖章又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应如何认定该借款关系的借款人?

  答:这种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的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又未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未明确该借款主体,同时在法定代表人签字前明确注明“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认定公司为借款人;如果借条主文明确写明该借款为公司借款,则应当认定借款人只是公司。

  2、问:借条中只有夫妻一方签名,签名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借款可否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答: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一般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借款金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亦有证据证明签名人未从事经商等正当经营,则该借款应当认定为签名人的个人债务

  3、问:借条中记载的出借人姓名与实际出借人的姓名同音不同字,实际出借人是否可依据该借条主张权利?

  答:借条中记载的出借人姓名与实际出借人的姓名同音不同字,但因实际出借人持有借条原件,应当认定为实际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具有借款关系,实际出借人可依据该借条主张权利。如果出借人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则可进一步证明其出借人资格。

  4、问:能否仅凭转账凭证作为依据证明借款并要求偿还?

  答:出借人仅提供转账凭证并主张系借款,如果收到资金一方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的款项系其他性质的款项(如往来款等),则应认定为是借款。如果确属汇款时错汇(此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双方不认识的情况且会在短时间内发现),则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5、问:国家对民间借贷利息方面是否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