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自办“山寨银行”非法吸储80余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8-03 23:40:15


信贷员自办“山寨银行”非法吸储80余万被判刑

  一男子利用自己信用社信贷员的身份,在自家办起了“山寨银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多万元,案发之时,仍有30多万元无法追回。日前,,一审判决被告人卢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卢某原任河南省扶沟县包屯信用社贷办员。2005年,受河南省周口劳务派遣中心委派到该信用社协助清收不良贷款。卢某利用这一特殊身份带来的信誉,自己在家中办起了“银行”,非法为他人办理存款,将吸收的存款要么贷出营利,要么挪作他用。至案发时,共非法吸收存款180笔,金额837386.5元。案发后已追回金额532570元。

,被告人卢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非法吸收存款达到20万元以上,非法吸收存款户达到30户以上,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