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 程序

发布时间:2020-08-18 05:40:15


  生源地助学贷款查询 程序

  关于查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进程情况的通知

  为方便广大借款学生查询其贷款办理的进程,我中心将适时公布生源地贷款办理的进展情况,借款学生可在附件《巫溪县生源地贷款办理进程查询表》中进行查询。

  一、生源地贷款的基本步骤:

  (一)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将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形成正式的借款合同文本,并签订借款合同。

  (注意:该合同为条件合同,我中心收到回执后,合同才正式生效。)

  (二)学生持贷款合同到高校报到,并按不高于合同借款额度欠缴学校相关费用,同时高校及学生共同填写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我中心。

  (三)我中心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中的相关信息录入“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

  (四)我中心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送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审核。

  (注意:如果材料不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借款人必须补办相关材料。需要补办材料的,将在查询表中“重要提示”栏中予以提示,请借款人随时上网查询。)

  (五)经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对贷款人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开发银行将贷款划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资助中心收到开发银行划入的贷款资金后,及时委托农业银行按学生贷款金额划入相关的学校或学生农行卡中。

  贷款划拨的方法是: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中填写的欠缴金额大于或等于贷款金额时,按贷款额度将资金全部划入高校账户;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中填写的欠缴金额小于贷款金额时,按欠缴额度划入学校账户,余下的部分划入学生农行卡中。如:贷款金额为6000元,回执中填写的欠缴金额为6000元或更多,则将全部贷款6000元划入学校账户;如果贷款金额为5900元,回执中填写的欠缴金额为5300元,则划入学校账户5300元,余下的600元留存学生个人农行卡中。

  (七)贷款划入学校后,学生与高校财务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注意:从贷款办理的步骤就可以看出,生源贷款不仅办理程序繁杂,且涉及人员众多,因此,贷款到账可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借款学生应随时上网查询贷款办理的进程情况,如果查询到贷款资金已经划出,请及时与学校结账。)

  二、贷款学生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生源地贷款实行一年一贷,每年都在7、8两月间办理。希望贷款的学生必须按我中心当年的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贷款的相关材料,并签订贷款合同。

  (二)贷款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就读学校或年级、个人农行卡遗失更换新卡、合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必须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并提交合同变更申请,经审核后变更合同内容

  (三)贷款利息的承担

  1、生源地贷款利息按国家基准利率计算。

  2、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及以后产生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责。

  (四)贷款的偿还

  1、提前偿还贷款:借款人于固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经资助中心审核后,将提前还款资金划入指定的账户。

  每年固定提前还款日为:1月15日和7月15日。

  2、正常还贷款:

  (1)借款学生毕业当年12月15日偿还当年所产生的利息,不还本金;从毕业后的第二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

  (2)偿还办法:借款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日前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农业银行在还本付息日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转入资助中心在农业银行的结算账户,资助中心进行核对无误后将还款资金转入开发银行的专户。

  (3)其他特殊情况处理。当借款学生退学或被开除时,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资助中心,并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当学生出国时,必须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借款人死亡,共同借款人应及时告知资助中心,提交相应证明,并按开发银行相关要求办理贷款核销手续。

  三、生源地贷款办理进程的查询方法

  (一)为方便借款学生及时掌握贷款办理的进程情况,我中心设计了《巫溪县生源地贷款办理进程查询表》(见附件),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查询表,及时查询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的寄达情况、贷款资金拨付情况等内容,我中心将在每周一对查询表的内容更新一次。

  (二)查询办法:双击附件打开《巫溪县生源地贷款办理进程查询表》,在相应栏目内输入借款人身份证号(必须与借款合同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如果我中心收到了借款人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边的单元格中将显示相应的内容,否则,显示#N/A。

  (三)请认真核实各栏信息,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