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9-08-26 10:29:15


债务人第三人债权人提供抵押物的,应如何办理?   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