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物的从

发布时间:2019-08-28 01:08:15


抵押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是否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