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长带队到郧县检查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07 23:53:15


  10月12日,省教育厅副厅长郑年春带队对郧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进行检查。

  2006年,经省审计厅审计锁定郧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3223万元,其中“普九”债务2802万元,普九期间非“普九”债务421万元。2008年10月,郧县由综改办牵头,组织县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对2802万元“普九”债务进行了逐校、逐项、逐笔清理确认,并将债务分解落实到1520个债权人

  检查组听汇报、看资料,并通过电话抽查债权人等多种形式检查郧县“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检查组认为,郧县“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重视,保障有力;组织精细,核实准确;操作规范,支付及时;,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不再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了化债过程中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