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债不是共同债务 无权要求妻子分担

发布时间:2019-08-31 10:23:15


  丈夫因为赌博,在外向他人借款1万元,离婚时丈夫要求妻子共同承担该笔债务。12月9日,,准许原告龙某与被告黄某离婚,被告黄某在外借款1万元用于赌博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2009年10月,由于丈夫嗜赌成性,屡劝不改,常年不关心妻子及小孩生活,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黄某离婚。庭审中,被告黄某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1万元要由双方共同承担。,该笔债务为被告黄某在筹措赌资时谎称家用向他人所借,原告龙某并不知情。

,被告黄某虽然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借款1万元,但是黄某所借的款项并未用于家庭生活、生产或者经营,而是为其个人筹措赌资,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