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8-25 03:16:15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如果没有一些特殊的情况的话,当然是可以一直履行下去的,但是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因素或是两人协商对合同进行中止的话,是可以暂时停止履行的,接下来就和小编一同来了解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续履行合同

  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以及有关知识一定的有自己的见解,当劳动合同中止的时候,劳动合同的效力并没有消失,而是在一定的情况消失的时候,继续对合同进行履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的专业律师。